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57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11-08 15:21: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3〕508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黄湘云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台”使用的提案》(第157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以平安乡村工程为基础,迭代升级推广村委使用乡村振兴平台”的建议

曲靖市大力实施平安乡村建设,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以“雪亮工程”、网格化治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作为平安乡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省乡村振兴局明确:一是当前面临机构改革,新建或扩建信息系统面临主体变更的风险;二是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云南省收入监测系统、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已满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使用需求,基层运行管理维护上述平台任务已非常繁重;三是《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明确“依托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各地不得重复建设”。综上,省乡村振兴局不建议再新建或扩建信息系统。下步工作中,曲靖市将推动平安乡村建设工作在广大农村落实落地,为乡村振兴营造安全、有序的发展环境。

二、关于“研究设立数智生活专项基金,对乡村振兴平台打造给予必要的资金补贴”的建议

2023年全市共到位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5031.95万元,共实施衔接资金项目856个,其中,产业发展项目327个、规划投资108536.6万元,就业项目27个、规划投资7628.56万元,乡村建设项目434个、规划投资40950.58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36个、规划投资6896.3万元,易地搬迁后扶等其他项目32个、规划投资20999.96万元。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衔接资金主要用于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和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建议“乡村振兴平台”积极拓展功能,符合服务于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和促进脱贫人口就业的使用需求,列入项目库后方能争取资金支持。

三、关于“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自治愿望与自治活力,不断健全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的建议

曲靖市高度重视乡村治理工作,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自治愿望与自治活力,把推动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作为破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面临矛盾问题的重要举措。一是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牢固树立系统思维,坚持以善治乡村为支撑,突出党建引领,完善“四治融合”,推进“万村善治”,不断提高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二是提升脱贫群众技能素质。按照“摸清底数、掌握需求、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的要求,聚焦重点区域,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持续实施就业帮扶专项行动,扩大技工院校招生和职业教育培训规模。三是培育提升产业。选准发展方向,依托农业农村特色资源,做好“土特产”文章。补齐产业短板弱项,选好经营模式,健全并落实好联农带农机制,持续开展消费帮扶行动。四是积极扩大就业。推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提质增效,印发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传资料2万册,新增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3840户18869.13万元,全市贷款余额达10.46亿元,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提供有力资金支持。

下步工作中,曲靖市将加快推进乡村建设,全面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积极利用数字信息技术保障乡村平安发展,努力提高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五科,联系电话:0874—3122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