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09:44:36   索引号:    文号:    来源:罗平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罗平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罗平县万峰路2号,邮编:655800,电话:0874—8218344,电子邮箱:lpzfmhw@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罗平县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安排,创新公开方式、完善公开机制、强化公开意识、突出公开重点,

统筹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工作的公信力、透明度和执行力,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

(一)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涉及市场主体、涉及减税降费、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稳就业保就业、民生保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聚焦公共资源配置、自然资源、财政和审计等重点领域及乡村振兴、全域旅游、法治宣传等公众关注的热点领域及时准确公开。2023年以来,通过罗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72条,网站页面年访问总量超52万余次;通过互动交流栏目发起网上调查1次,发起意见征集3次。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69号)要求,畅通依申请公开互联网渠道和线下受理渠道,规范做好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2023年以来,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7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妥善处理办结。全年未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2022〕-022)文件,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严禁未经审核或授权擅自发布,所有信息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先审查后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信息的采集、编撰、审核、发布操作程序规范,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审查罗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办和关停程序,网站域名和新媒体名称命名规范。目前,罗平县政府门户网站1个,27个政务新媒体(政务微博5个、政务微信公众号16个、政务今日头条1个、政务抖音3个、政务快手2个)均按要求在国家、省级管理系统办理备案手续,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互动回应高效,不存在泄漏个人隐私或严重表述错误问题等情况,总体合格率为100%。专设罗平县政府热线服务中心在县信访局,确保“12345”热线事项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督办、第一时间回复,畅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县级年度综合考评,采取年初定计划、年中抓进度、年末严考核的方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细落小。开展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季度自检自查4次、月度自检自查12次,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运行,切实提升政府网上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公开的内容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政务公开效果欠佳。二是政务公开力量薄弱,缺乏专门的政务公开机构和人员,工作专业性不强。三是政务公开创新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如,部分文字解读材料存在内容要素不完整、政策多元化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模式,实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二是注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专业能力的培养,精心安排培训,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能力。三是聚焦热难点强化联动,创新和完善政务公开形式和手段,将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走在前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