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5:37:23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83号,邮编:655000,电话:0874—3316918,电子邮箱:qjkfqzh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逐步规范。

一是全方位公开政府信息。对照国家省市要求的31个标准目录领域,结合曲靖经开区实际,已开通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24个领域;明确责任部门,常态化更新栏目73个,基本覆盖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全年累计更新基层政务公开目录100余条,重点领域信息300余条,综合信息2141条。

二是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依申请公开办理作为企业和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的途径,畅通线上、线下办理渠道,规范办理流程,优化工作体系,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3年曲靖经开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未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结合曲靖经开区实际,对政策类文件进行公开和解读,累计发布政策文件9件,其中行政性规范文件6件(2023年发布3件),其他文件3件(2023年发布2件),为社会公众提供权威、开放、实时的政策资源平台。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所发布信息全部填写《信息发布审核表》,完成四级审核后,提交系统校验无误后发布,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经开区管委会23个工作部门全部建立公开制度和不得公开清单。

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经开区门户网站用户访问量达171432次,发布各类综合信息2141余条。按照要求对国务院重要信息、省、市政府重要信息实施了同步转载,有力提升上级重要政府信息民众知晓度及关注度。实行经开区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人员备案表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创新平台“集约化”,推动政务信息数据资源向“两微一端”的延伸拓展,提供多渠道、便利化的政务新媒体“掌上服务”。

五是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曲政办函〔2022〕6号),引入第三方监测手段对经开区门户网站和5家政务新媒体进行“7×24”小时监测,建立“按日巡查、按周总结、按月抽查、季度通报、年终考评”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了信息更新更加及时准确,管理联动更加紧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问题:一是公开领域与规范要求有差距。由于经开区是一级政府,部分职能职责未履行,在重点领域公开方面,国家规范要求发布31个重点领域目录及信息,目前经开区仅开通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24个领域。二是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三同步”还有差距。由于曲靖经开区没有人大、司法等机构,政策类文件未经人大等机构审查通过后发布,在适用性方面还存在法律短板和风险。

改进措施:一是全面梳理经开区重点领域目录,按照部门职能,应增尽增,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目录和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建立政策解读与发文联动机制,全面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做到“应解尽解”;强化督促和指导,由党政办公室牵头2024年每季度开展1次政策解读情况检查,检查结果在曲靖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并将结果运用到经开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考评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