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5:47:21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云南副中心城市,以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为引领,全面抢抓机遇,不断强化发展、破解发展难题,全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部工作制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相关要求及时公布、更新机构职能等信息;本年度无制发、废止规章,现行有效规章0件;本年度制发文件1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本年度未实施本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本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1077.38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保障依申请公开线上、线下渠道畅通。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立链接至云南省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页面,并通过邮箱和邮寄、传真、当面等多种方式结合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办理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依申请公开系统0件,通过来信、来访、电子邮箱等提交的申请4件,均已在时限内及时答复申请人。所有信息公开答复均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规程进行答复且答复书要素齐全,符合答复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印发了《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清单》。对于各类政府信息,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均由专人负责管理,在政府信息公开前,均先进行保密审查。同时对信息公开档案文书进行管理规范,局办公室及时对依申请公开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分析研判,妥善保管依申请公开相关材料依据,做到进度可控,结果可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务新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按要求正常运营,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及时公开,本年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51条,推送“曲靖住建”微信公众号内容141条,推送“曲靖住建”官方微博51条,利用新媒体平台积极为广大网友解答相关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大信息发布审核力度,杜绝栏目不规范或内容更新不及时、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不够多元化;二是政务舆情处理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能力。对解读内容进行整理汇编,以图文漫画或视频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地对出台政策加以解读。同时与媒体合作,收集整理民众提出的具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解读回答,并对部分政策文件解读采取线下发宣传手册的方式扩大宣传面,让政府政策信息融入百姓生活,发挥其最大的服务作用。

二是持续不断完善政务舆情。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与网民互动,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交流,使新媒体政务平台直通民意。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和网络舆情,提升对公众关注的政务热点的宣传引导和解疑释惑能力。同时,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整改,强化业务培训,保障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获取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应收人防易地建设费1589.80万元,实收人防易地建设费1077.38万元,共计减免512.42万元。2023年10月,相关职能移交至曲靖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二)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