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5:07: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曲靖市麒麟区文昌街78号,邮编:655000,电话:0874—3121219,电子邮箱:zfxxgkk@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宣传解读、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等各项重点任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聚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主动公开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系列三年行动和“310”工程等重点工作信息;聚焦惠民利民重点工程,以公开促进“10件民生实事”办好、办实;聚焦用权信息公开,以市、县、乡三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共资源交易和配置等领域“更透明”,换取群众“更放心”。探索建设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公开卫生健康、供水、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全年通过市政府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592条。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依法履行依申请公开责任,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确保流程清晰、答复严谨、慎重稳妥,坚决杜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答复、超期答复、乱答复等违法行为。2023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6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均获结果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清理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52件,废止17件,进一步盘清行政管理实施依据。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进一步完善37个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围绕31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扎实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回头看”,督促各行政机关加强政府信息集中管理和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督促各县(市、区)完成所辖信息公开平台IPV6改造和适老化无障碍功能改造,坚持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7×24”小时技术监测和每日人工“读网、巡网”,确保发现问题当日清零。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曲靖市人民政府公报》编撰和赠阅工作,确保公报编印“零失误、零差错”。2023年编印市政府公报12期。管好用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年诉求按时办结率提升至98%及以上,全年诉求派件准确率、诉求服务质检合格率提升至95%以上。

(五)监督保障。切实履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指导职责,组织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大调研,督促各地各单位认清严峻形势、正视问题短板、抓好整改提升。组织召开2023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暨业务培训会,促进一线业务人员水平整体提升。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市综合考核体系,紧扣2023年重点工作,将103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点分解至市直各责任部门,明确具体工作要求,进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建立“部署、评估、通报、约谈”全链条督查问效机制,通过周提醒、月督办、季通报,督促政务公开堵点问题限期整改,提升全市政务公开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良好,公开质效稳步提升,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主动公开范围有待扩大、公开渠道有待拓展、政策解读形式单一。

(二)下步改进措施:2024年,市政府办公室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等载体,持续扩展主动公开范围,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动态更新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目录,推进实现政务公开与政府管理、政务服务的深度嵌入、有机融合。鼓励督促各单位丰富解读形式,积极探索新形式、新方法,增进市场主体和群众对政策的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