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度中央转移支付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下达曲靖市残联584.68万元。按区域来分,麒麟区86.97万元,沾益区85.70万元,马龙区30.48万元,富源县95.86万元,罗平县54.71万元,师宗县44.11万元,陆良县98.48万元,会泽县70.37万元,经开区18万元。资金指标全部按时间节点分配下达到各县(市、区),设定了具体可行的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将提高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水平及能力,提高残疾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节约残疾人出行成本,减轻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曲靖市残联2023年度中央转移支付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下达584.68万元,执行584.152万元,0.528万元年底额度被财政收回。按区域来看,下达麒麟区86.97万元,执行86.89万元,其中燃油补贴应发放37名,实际发放人数37名,剩余额度0.08万元被麒麟区财政收回;下达沾益区85.70万元,执行85.70万元;下达马龙区30.84万元,执行30.84万元;下达富源县95.86万元,执行95.86万元;下达罗平县54.71万元,执行54.71万元;下达师宗县44.11万元,执行44.11万元;下达陆良县98.48万元,执行98.296万元,其中燃油补贴应发放153名,实际发放人数146名,剩余7人为不符合发放人数,剩余额度0.184万元被陆良县财政收回;下达会泽县70.37万元,执行70.106万元,其中燃油补贴应发放91名,实际发放人数81名,剩余人数为不符合发放人数,剩余额度0.264万元被会泽县财政收回;下达经开区18万元,执行18万元。2023年度中央转移支付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机动轮骑车燃油补贴等项目。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各项目指标根据残疾人比例、各县残疾人数据、残疾人需求等因素,再结合实际情况做出科学合理分配,在规定的时限内分配下达,拨付程序合规,资金使用规范,专款专用,资金使用部门按照执行进度要求,及时兑付到残疾人手中。资金使用过程中进行全程预算绩效管理,事前进行绩效目标设定,中期进行预算绩效监控,项目完成后进行绩效评价。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残疾人康复
为残疾儿童、持证残疾人为重点,持续开展精准康复服务,扩大康复服务供给,为有康复服务需求的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的康复服务,推动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2.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
通过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让更多有需求的残疾人获得生产劳动技能,促进就业增收。
3.阳光家园计划
开展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为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
4.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发放燃油补贴,弥补残疾人出行成本。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受助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属满意度较高,均达到了80%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市残联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自评工作结束以后,及时将绩效自评结果在曲靖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曲靖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