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李晓毅、张丽娟,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交通路189号(龙泽园)9幢第5层2-502号,证号为2011114994、201111499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晓毅、张丽娟
2024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