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4)曲靖市第0054号

2024-02-22 10:43:3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高联俊、郑永梅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王家山看守所两侧(警苑花园)18幢第1层1-10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高联俊、郑永梅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万永、桂艳萍买卖转移给高联俊、郑永梅。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高联俊、郑永梅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3306222、201330622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转移登记,仍登记在万永、桂艳萍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11)第7191号)。现高联俊、郑永梅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万永、桂艳萍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