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关于曲靖市麒麟区东门街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的决定》,现公告注销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公示之日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曲靖市麒麟区珠江源大道延长线南湖雅园商8幢三楼权籍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874-3123762),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作废国有土地使用证。
序号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坐落 |
权利人 |
备注 |
1 |
曲市国用(2003)字第007号 |
曲靖市水闸口 |
沈美凤、沈文亮、杨明 、沈竹萍 |
未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任何资料 |
2 |
曲市国用(2003)字第1151号 |
东门街60-67号 |
邓山 |
未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任何资料 |
公告单位: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