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4)曲靖市第0211号

2024-06-03 09:19:4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李寿松、彭顺英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东路80号立得.“尚都豪庭”小区9幢第10层100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寿松、彭顺英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立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售给薛永江、李亚萍,薛永江、李亚萍买卖转移给李寿松、彭顺英。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李寿松、彭顺英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4304421、2014304422),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李寿松、彭顺英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薛永江、李亚萍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文件规定,因房屋所有权多次转移、土地使用权未同步转移导致房屋、土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的,经核实,权属关系变动清晰且无争议的,可以根据规定程序由房屋所有权人单方申请办理房地权利主体一致的不动产登记。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