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付友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珠江源大道西侧,曲珠路北侧“闽南商业区·金庭花园”D座幢第18层1803号,证号为2016107286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付友华
2024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