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2024)曲靖市第0249号

2024-06-27 16:53:1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3)京0108执1896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要求将何松名下位于曲靖经开区三江大道以北,长征路以西“晶苑花园”小区30幢第4层1-401号(不动产权证号:云(2019)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43217号)的不动产登记至买受人王晓多名下。因何松证号为云(2019)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43217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