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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市宣威文兴风电场南片区接网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1-13 16:08:45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宣威市发展改革局:

《宣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曲靖市宣威文兴风电场南片区接网工程核准的请示》(宣发改基础〔2024〕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市发展改革委委托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及市直相关部门于2024年10月14日对项目进行了审查,11月4日收到《曲靖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曲靖市宣威文兴风电场南片区接网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评审意见》(曲投审发〔2024〕33号)。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曲靖市宣威文兴风电场南片区项目装机容量112.25MW的电力送出、负荷发展的需求,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网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同意建设曲靖市宣威文兴风电场南片区接网工程,项目代码:2409-530300-04-05-411038,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二、建设单位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供电局。

三、建设地点

宣威市。

四、主要建设规模

(一)110kV线路

110kV 线路起于文兴风电场南片区 110kV 升压站,止于 220kV 平川变(原110kV 平横且线构架),线路途经曲靖市宣威市龙场镇、格宜镇、田坝镇境内。全线单回路架设,新建线路 0.2km(电缆排管)+18.2km(架空线)。导线10mm、20mm 冰区采用 JL/LB20A-300/40 型铝包钢芯铝绞线,30mm 冰区采用 JLHA1/G1A-300/40 型钢芯铝合金绞线。地线采用两根OPGW-24B1-100 光缆。电缆截面 800mm²。全线采用自立式铁塔架设,新建铁塔 63 基(通过调整优化路径,从路径协议报送的 74个塔基中优化掉11基)。

(二)对侧

220kV 平川变沿用现有 110kV 平横且线出线间隔并更换电流互感器、导线。更换1套与对侧文兴风电场南片区升压站一致的光纤电流差动保护装置,保护通道采用复用 2M。设备安装于站内原有屏柜内。装设1只有功 D 级、无功 2 级三相四线多功能电能表,安装于站内原有屏柜内。在地区 B 网光传输设备上新增1块 622Mbit/s 光接口板,在 SPN设备上新增1块 50GE 光接口板,接文兴风电场南片区升压站方向。配置 ODF 配线模块 1 套。

(三)土建部分

曲靖市宣威文兴风电场南片区接网工程项目现阶段拟用地总规模为 6.5358公顷。

本期工程对侧变在 220kV 平川变电站内校核并更换 1 个 110kV 进线间隔电气设备,间隔工程是在原围墙内进行(沿用已有电气备用间隔),不涉及新征土地。

五、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220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企业自筹。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曲靖供电局关于开展“十四五”第六批新增电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曲电函〔2024〕36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曲靖市宣威文兴风电场南片区接入系统调整方案的意见》(云电规划〔2024〕109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规划建设研究中心关于曲靖市宣威文兴风电场南片区接网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的函》(规划建设研究〔2024〕436号),《中共宣威市委政法委关于对曲靖市宣威文兴风电场南片区接网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的函》《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报审曲靖市宣威文兴风电场南片区接网工程线路路径走向的复函》(宣政函〔2024〕10号),《宣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曲靖市宣威文兴风电场南片区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情况说明》《宣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曲靖市宣威文兴风电场南片区项目110kV送出线路路径方案涉林规划审查意见》《宣威市水务局关于文兴风电场南片区项目110kV送出线路不涉及已划定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的说明》《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关于曲靖市宣威文兴风电场南片区项目110kV送出线路路径方案生态环境保护可行性意见》。

八、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九、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十、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市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