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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8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10-15 10:18: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4〕172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杨峰、张敏等6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万峰湖库区打捞垃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第58号),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万峰湖地处滇、桂、黔三省(区)结合部,是1998年国家重点工程天生桥水电站建成后拦截南盘江而成的淡水湖泊,水域面积176平方公里,最大库容102.6亿立方米。水域涉云南罗平、贵州兴义和安龙、广西隆林和西林5个县(市)11个乡镇。罗平境内水域总面积10.8平方公里,占总水域面积的8%,属尾水水域,湖岸涉鲁布革乡9个行政村58个自然村,主要径流为南盘江、清水江、黄泥河、多依河,径流区全域无任何工矿及规模养殖企业。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齐抓共管,库区垃圾清理整治得到有效改善。在全国最高检的大力推动下,两省三州(市)五县(市)共同出台《万峰湖协同开发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万峰湖水域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健全落实共管共治长效机制,统一工作步伐,形成工作合力,每年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万峰湖库区联合执法和库区漂浮物联合打捞清理。

(二)部门协同,合力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充分利用“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机制,对河湖管理保护中不作为、乱作为及涉水违法案件查办等开展全方位合作,通过开展河湖管理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公益诉讼、重点案件联合查办等方式,推动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市河长办、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要求逐月开展“五部门”联合巡查,制定河湖保护问题清单、不断推动问题整治,统筹水下岸上协同治理,充分调动多部门联合管护积极性,共同管好、护好万峰湖水环境。

(三)建立制度,持续保障水环境治理成效。持续推进河湖保护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保洁制度,对重点区域进行常态化打捞清理,深入开展“河长清河行动”,市、县、乡三级联动,投入打捞人员794人次,清理湖面漂浮垃圾1466吨,清理水面48.71万平方米,配合三省(区)五县市开展联合执法24次,清理拆除围网养鱼设施、私搭乱建平台、钓台钓棚1300余平方米;完成“四乱”清理整治118个,清理整治乱堆60处,乱占乱建43处,其他违法违规15件,万峰湖库区钓台钓棚等内源污染全面清理完成,水环境得到大幅提升,流域内河湖面貌明显改善,清理整治行动也从集中整治转向常态化开展。

(四)多措并举,加大打捞垃圾经费保障力度。统筹整合城乡“两污”治理、乡村振兴等项目资金,同时,根据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指导罗平县根据县级财力状况安排资金予以支持,确保万峰湖库区垃圾打捞清理到位。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推动万峰湖保护立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曲靖市实际,加快制定《曲靖市万峰湖保护条例》,将万峰湖保护所需经费列入研判项进行商讨,推动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进一步加强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筑牢珠江上游生态屏障,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政策专项资金倾斜力度。一是结合乡村振兴规划,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对沿湖村寨基础设施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置,加大万峰湖沿岸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二是逐步建立产业发展投入长效机制,在旅游开发、速生丰产林建设、热区水果种植、陆基集装箱水产养殖、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上岸渔民创业扶持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三)推动建立跨区域协同治理。一是推动建立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按各流域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建立流域环境协议,明确流域在各行政交界断面的水质要求,完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因地制宜落实生态补偿方式,水体受益省区向水体治理主体市、县给予经济补偿,以保障流域水资源的持续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大万峰湖水环境保护力度,统筹水下岸上协同治理,做好跨区域联合巡河,开展联合清理整治,避免丰水期大部分漂浮物浪渣涌入云南境内造成打捞困难,减少曲靖境内万峰湖库区打捞经费投入,减缓财政压力。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4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五科  联系电话:0874—3122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