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9日22时53分许,曲靖市师宗县境内福昆线K2316+500M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324.79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曲靖市人民政府批准(曲安事故查处字〔2023〕第3号),成立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师宗县人民政府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曲靖师宗“5·1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市监委、市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2023年6月5日开展事故调查有关工作,经调查认定,曲靖师宗“5•1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023年7月11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对《曲靖师宗“5•1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并按规定公布了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等规定和要求,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2024年5月28日,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执法支队参加,组成评估工作组,对事故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评估内容
(一)处理建议落实方面。师宗县各地及有关单位是否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精神,落实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其他处理建议的情况。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落实方面。师宗县各地及有关单位是否逐项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包括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情况、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超限超载安全隐患整治,路面管控查处、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引导的具体措施和执行情况,以及取得的效果等。
(三)监督检查情况。事故发生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作出处理。
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评估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走访等方式,听取了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师宗县交通运输局、师宗县应急管理局、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曲靖支队师宗大队、曲靖市师宗交通运政管理所、师宗公路分局、五龙乡党委镇人民政府、师宗县人民政府等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汇报,核对了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罚落实情况,对有关公职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有关政府、部门作出书面检查情况,查看了师宗县各级各有关部门举一反三、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023年8月28日,师宗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郑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二)有关公职人员和政府部门的处置落实情况
2023年7月20日,曲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向市纪委市监委移交了《曲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曲靖师宗“5·1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问题线索的移送函》(曲安办函﹝2023﹞28号),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曲靖市纪委市监委、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师宗县纪委县监委、曲靖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对该起事故相关责任问题开展调查,经调查核实,对师宗县委、县人民政府,师宗县五龙壮族乡党委、五龙壮族乡人民政府等4个责任单位不予问责;责令师宗县公安局、师宗县交通运输局分别向师宗县委、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曲靖支队师宗大队向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曲靖支队作出书面检查;对殷某某、冯某、李某某等3名同志诫勉谈话;对伏某某、吴某某、刘某某等3名同志谈话提醒;对杨某某同志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1.殷某某,师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通警察大队长,给予诫勉谈话。
2.冯某,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给予诫勉谈话。
3.伏某某,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给予谈话提醒。
4.杨某某,师宗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5.李某某,原师宗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长,给予诫勉谈话。
6.吴某某,曲靖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给予谈话提醒。
7.刘某某,曲靖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罗以运管中心主任,给予谈话提醒。
8.师宗县公安局,向师宗县委、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9.师宗县交通运输局,向师宗县委、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10.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曲靖支队师宗大队(原师宗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向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曲靖支队作出书面检查。
11.曲靖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向曲靖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经核实7名责任人,4个责任单位责任追究已落实到位。
(三)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黔西南州峰火轮运输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7月31日,曲靖市应急管理局对其立案查处,并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曲应急告〔2023〕执法-17号),拟作出罚款110万元的行政处罚,11月29日,曲靖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曲应急罚〔2023〕执法17号),决定作出罚款1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缴款人全称、缴款人类型、缴款方式、缴款时间、逾期责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进行告知,12月25日邮寄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曲应急催〔2023〕执法-05号),至开展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时,仍未缴款,曲靖市应急管理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芮某某,黔西南州峰火轮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3年7月31日,曲靖市应急管理局对其立案查处,10月31日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曲应急告〔2023〕执法-18号),因芮某某在其公司上一年年收入为零,故处零元整的行政处罚,2023年11月29日曲靖市应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曲应急罚〔2023〕执法18号),决定处芮某某零元整的行政处罚。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八个方面的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师宗县各级各有关单位吸取事故教训,开展隐患排查,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整改。
(一)狠抓政治站位,高位统筹抓实道路交通管理。师宗县委、县人民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高位统筹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县人民政府于6月1日,召开中共师宗县人民政府党组2023年第十一次(扩大)会议暨师宗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九次(2023年第十一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师宗县委于7月24日上午,召开中共师宗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81次常委会会议,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及部署。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多次深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实地进行调研指导、现场办公。二是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县交安委先后组织召开工作会议5场次,以交安委、交安委办公室下发文件35份,对各乡(镇、街道)、各交安委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强力推动各项事故预防工作落实。县公安局党委多次召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题研究会议专题研究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5月22日,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专题会议、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动员部署会,并且在每周全县公安机关视频调度会,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均作通报及安排部署,同时每月在党委扩大会议、队伍运行分析会议上均进行研究部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先后召开30余次专题会议,对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高风险驾驶人、高风险隐患车辆、高风险企业整治,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详细分析研判及安排部署。三是细化措施抓实预防。先后制定印发《2023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季度集中攻坚行动方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县开展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新一轮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冬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压降亡人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突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关于排查需建设生命防护工程路段的通知》《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关于组织开展高风险驾驶人安全教育管理的通知》《师宗县主城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隐患清零工作的通知》《全县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师宗县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关于传发师宗县公安局压降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2024年师宗县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系列通知及工作方案,推动落实各项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措施。
(二)狠抓源头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师宗县深刻汲取宣威“4·6”、陆良“4·14”和本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把安全生产源头关,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落实企业人车管理。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要求,充分利用“国家安全教育日”“六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122交通安全日”等节点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针对存在的问题要逐项进行整改。要求企业督促货车定期进行车辆维护、保养和检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非法改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货车投入运营;对货车交通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及逾期未报废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由公安部门牵头督促车主及时清除整治货车存在风险问题。强化客货运输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及继续教育管理,每月组织客货运企业从业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着力提升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常态化对全县31家重点运输企业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检查重点运输企业及货运场站70家次,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并与537名“两客一货一校”重点驾驶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从源头强化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和责任。二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导企业对照开展内部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监管设备措施,压实源头监管责任,建立高风险驾驶从业人员淘汰制度,对多次严重违法或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的从业人员实施禁业淘汰,净化消除人祸隐患。督促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列出问题隐患清单推进整改,完善“四无”车辆台账,实行分类治理,每月抽查检查不少于4次,对辖区257辆中重型自卸货车建立一车一档台账,安排专人跟踪督导,逐一整治销号。对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车辆营运证和车辆装载情况等进行登记,建立健全统计制度和档案,按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相关信息。引导企业自觉接受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三是落实企业监管责任。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运政等部门,加强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严厉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动态监控装置、“三超一疲劳”、非法改装、从业人员不按规定持证经营和校园周边乱象整治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道路运输重大安全风险。2023年累计共查处货运违规车辆1885辆次。对客运车辆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安置覆盖面达100%。凝聚应急、交通、能源、运政、公安、市场监管等行业监管力量,深入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企业一月一次例行检查和普货、驾培、维修行业随机抽查。2023年以来,检查服务企业单位2149家,行政处罚126次,责令停产整顿企业17家,罚款260.9万元。
2024年2月18日,曲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函请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商请协助开展曲靖师宗“5·1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的函》(曲安办函〔2024〕8号),协助对事故调查报告中黔西南州峰火轮运输有限公司、芮某某在曲靖师宗“5·1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及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反馈。一是黔西南州峰火轮运输有限公司目前已规范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已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已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每月开展的教育培训通过微信与腾讯会议要求公司全员参加,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召开事故通报大会,组织开展事故分析会,结合事故情况,进行针对性的安全反思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风险辨识、应变能力;已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已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每月对车辆进行隐患安全排查;已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已加强对本公司所有车辆驾驶人的管理,以贵EB880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脱保、脱检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未督促驾驶人郑某某及时完善保险及检验审核的事例为戒,对本公司脱保或者脱检的车辆已采取相对应的措施。二是黔西南州峰火轮运输有限公司已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已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已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已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已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三是事故发生之后,兴义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深入的跟踪和督促指导,联合应急等相关部门多次到该公司进行检查、调查取证,督促指导该公司整改事故调查报告中查出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要求该公司落实相关部门领导的指示,提高车辆保险保障、加强车辆排查、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以及应变能力等方面抓好工作落实。1.要求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在安全工作例会上各自作自我检查;2.每月抓好落实公司车辆安全隐患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3.做好做实车辆动态管理,加强车载GPS监控系统管理,做到实时查看;4.严格查处超速以及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5.制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车载GPS监控系统管理,严格查处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充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人、到岗。
(三)狠抓联合执法,深入开展非法超限超载治理。师宗县始终坚持把超限超载治理作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压实责任,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专项行动。一是推进违法超限超载整治。加强货车超限超载联合治理,全面启动小石山治超站,加强交通、公安交警、路政等联合查缉力度,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溯源追查问责和联合惩戒监管,针对超载违法车辆,查清源头隐患企业、货运站场,查清车辆检测、改装改形企业,联合溯渊源问责,联合惩戒监管,强力治理超载违法产业链,努力从源头和路面消除货车超限超载隐患。共开展联合治超整治60次,查处超载违法171起、货车非法改装改型1465起,对辖区257辆中重型自卸货车建立一车一档台账。二是落实“一超四罚”制度。严格落实“一超四罚”,针对超限超载违法车辆,查清源头隐患企业、货运站场,查清车辆检测、改装改型企业,联合溯源问责、联合惩戒监管,强化治理超载违法产业链,努力从源头和路面消除货车超限超载隐患。对未设置超限超载检测站且超限超载违法多发高发的普通公路,在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定期、不定期开展流动联合执法,及时查处和纠正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三是推进交安办实体化运作。推进乡(镇、街道)交安办实体化运作,落实开展“四类企业”“四类场站”超载违法隐患排查整治和宣传警示,督促货运源头企业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强矿山、水泥厂、物流园区等货物集散地排查,引导货运源头单位安装使用称重设备,采取执法人员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工作的监管,从源头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与59家货运源头企业签订《治理超限超载和非法改装工作责任书》《货运源头企业治理超限超载承诺书》,进一步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狠抓隐患排治,全力改善道路交通通行环境。师宗县严格按照《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师政办函〔2023〕3号)要求,进一步夯实路长责任,进一步强化普通国、省、县、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对事故路段隐患立即整改。投入资金6.13万元,安装标志牌3块,施划震荡标线367平方米,有效控降车速,修复波形护栏40米,安装警示立柱9根,反光沙桶3个,浇筑混凝土路面19.5立方。投入资金57964.2元,对沿线路口全部安装警示立柱共480根,坑塘修补174.49平方米。投入资金42.322万元,对福昆线K2319+890-K2319+910处边坡塌方治理。在福昆线K2316+500M处辅道进入主路口增设两条减速梗,施划停车线、将三角让行标志牌更换为停车“让行”标志牌;对事故路口附近遮挡路口、路侧树枝进行了清除,扩宽了视野,在距离事故发生点1公里处无限速“60”标志牌。二是推进道路隐患治理。推行落实“路长制”,从县公安局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再到派出所社区民警推行“四级路长制”,其中师宗辖区高速公路1名路长,省道1名路长,县道4名路长,乡道16名路长,村道26名路长。对辖区公路一公里一公里排查,共排查录入道路交通态势监测服务平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259处,已全部治理,其中对福昆线(江召一级公路段)接入口、开口等68处隐患点进行了重点整治。在国省道增设减速设施2处、标志标牌15处,安装爆闪灯12盏、道口弹性立柱警示桩14处、警示反光贴2处、反光锥顶1处、凸面镜1处、防护栏2处、中央阻隔路口1处;在县、乡道完善22个路口“五小工程”建设,增设标志标牌57处,安装爆闪灯3盏、凸面镜9盏、减速梗11处、道口警示桩12处、波形护栏28处、防护栏58处,建挡墙6处,修复路面16处、路基10处、路肩2处、指路标志4处。完成156公里生命防护工程建设,2024年对辖区46处重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报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整治方案推进治理,目前已治理完毕14处。三是推进生防工程建设。组织交通、公路、公安以及道路经营管理单位对全县所有道路开展生命防护工程缺失路段全覆盖排查并积极推动建设,公路部门负责国省道、交通部门负责县乡道、各乡(镇、街道)负责村组道路,今年共排查上报48.424公里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计划,待上级部门审批后,积极协调资金、组织建设。
(五)狠抓人车源头,全面消除人车源头风险隐患。师宗县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安全发展观,精心组织,真抓实干,人车源头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一是全面消除高风险驾驶人安全隐患。严格按照“四个逐一”(逐一面对面开展警示教育、逐一督促处理未处理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逐一签订遵规守法承诺书、逐一签订安全责任状)和“双通报双签收双教育”制度要求,通过电话通知、上门督办、路面查缉等措施,督促引导高风险驾驶人就近接受“面对面”警示教育,整治六批高风险驾驶人共计1821人(其中第一批701名,第二批239名,第三批119人,第四批496人;第五批174人,第六批92人)。二是全力消除重点车辆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摩”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重点车辆。组织公安交警、农村交通安全员、劝导员、网格员、驻村工作队等力量,采取上门督、上路查、上网锁等方式,逐一督促车主消除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目前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网约车检验率、报废率均达100%;重型货车检验率97.63%、报废率100%;重型挂车检验率97.91%、100%;面包车检验率96.48%、率99.55%;摩托车检验率80.97%、报废率94.34%。同时对面包车主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和安全宣传提示,提高面包车安全管理卡办卡率,面包车安全管理卡办卡率达85.58%。公安、市监、工信等部门强化车辆销售企业的监管,强化督导检查,严禁销售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机动车且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车辆。三是全量起底“四类”重点车辆。充实交通安全员、劝导员、网格员及驻村工作队等基层组织力量,进村入户,动态起底排查农村面包车、二(三)轮摩托车、轻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建立完善基础信息台账。严格落实三轮车管理9条措施,推进三轮车排查提示、编码喷涂、购买保险等工作,对辖区无牌无证,符合登记条件的三轮车,完善手续后纳入注册登记管理;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统一编号打码、喷涂“严禁载人”及“举报电话”字样,进一步规范管理,共采集23473辆,建档15424辆,喷涂23381辆。
(六)狠抓路面管控,严查严惩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师宗县强化现场管控,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重点人群以及18类易肇事肇祸重点交通违法,严查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将路面交通安全风险和隐患降至最低,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一是进一步优化勤务模式。针对福昆线警力薄弱的实际,县公安局大队在原有1名民警带领4名辅警对该路段管控的基础上,将警力增加至2名民警10名辅警共12名警力,强化该路段管控。同时在福昆线、师泸线、大同服务区设置3个固定防控点,结合路面实际,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县乡主干道设立多个临时查缉点,落实“一早一晚”勤务,采取固定和流动方式对流量大、交通复杂的福昆线、师泸线进行有效管控。建设2个一级劝导站、5个二级劝导站,各乡(镇、街道)启动87个三级劝导站,强化交通违法劝导、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警示教育,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二是强化重点时段管控。针对交通违法及肇事易发高发的一早一晚两个时段,部署实施全勤勤务、交叉勤务、错时勤务,重点加强20时至凌晨24时、凌晨6时至上午9时3个防控薄弱时段勤务部署,严查严防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三是强化重点违法整治。结合事故特点,加大“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网一面一摩”等重点驾驶群体执法检查力度,严查严惩“酒醉驾、无证驾驶、三超一疲劳、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2023年5月20日以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65521起,行政拘留383人次,移送追刑161人次。其中,酒驾醉驾696起,重、中型货车超载50起,无证驾驶2104起,违法超员1415起,重、中型货车非法改装改型1333起,货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533起,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13058起,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31687起,涉牌涉证1542起,疲劳驾驶155起,有效净化了路面肇事肇祸风险。
(七)狠抓宣传教育,全力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师宗县坚持以“国家安全教育日”“六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122交通安全日”等活动为抓手,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组织开展“七进”“美丽乡村行”“平安童行”“农村大喇叭”宣传等系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8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强化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一是强化提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两微一抖”等媒介,城区、各乡镇(街道)及企(事)业单位所有户外显示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在酒店、饭店、学校、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有奖举报、安全出行海报3600余份,在国省主干道、各乡镇街道人员密集处和交通场站、主要路口及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出入口等人员密集处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标语800余条。二是强化精准教育。瞄准自驾出行、农村群众、营运驾驶人、学生等群体,分类宣传、“点对点”教育警示,通过“交管12123”短信平台、微信群等方式向全县重点车辆车主、驾驶人发送交通安全提示2万余条,发送微博宣传210余条,通过QQ群发布路况信息2000余条次,提示警醒、引导广大重点车辆驾驶人增强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守法意识。与全县9.15万名中小学生家长签订了承诺书,对农村地区5.9万名中小学生家长发放了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三是强化警示教育。结合市级下发的警示教育片,将本地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作为警示教育素材,在每次宣讲活动中进行播放、讲解,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醒身边人,曝光典型事故案例、严重交通违法120起,曝光达报废标准重点车辆600余辆次,同时组织单位职工、重点驾驶人深入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68场次,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意识。
(八)强化督导检查,发挥督导问责的利剑作用。师宗县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一是县政府主要领导与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20余份,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与辖区内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建立健全14个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厘清由分管副县长任专委会主任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旅游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职责。三是提升监管实效,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实现生产经营单位“有人管安全、管安全的人会管安全”,全县累计对240余户生产经营单位,1646人(次)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双重管理机制。四是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纳入执法统计的县直17家单位(部门)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45户(次),警告7户,上报典型案例28例,罚款78户,涉及金额173.1万元。五是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其中省级挂牌督办1项、市级挂牌督办12项、县级挂牌督办13项。六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风险隐患大排查“十个专项”行动、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各重点行业领域本质化安全生产水平。2023年5月至今,累计在15个行业领域,161户企业(点位、场所)建立了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清单,落实重大安全风险清单87项、责任分工87项、具体防控措施102项、应急处置措施97项;排查隐患4134条,整改4037条,整改率97.65%;实施重大隐患动态清零22项;打击非法违法行为85起。七是以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排除专项行动、两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等为抓手,共开展安全生产督察检查4次,派出督查组38个,检查单位或企业189个,发现问题和隐患397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440条,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五、评估意见
经评估工作组认真评估,曲靖师宗“5·1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评估工作组认为:
(一)对有关公职人员、责任人有关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责任追究已落实。
(二)师宗县人民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事故主要教训、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细化工作举措,整改落实,基本落实了防范和整改措施。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由曲靖市应急管理局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及市安委办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取证,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未提出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申请,亦未如期缴纳罚款,曲靖市应急管理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下步工作建议
深刻汲取“5•1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安全发展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云南省69项、曲靖市93项硬措施,确保师宗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
(一)聚焦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师宗县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统揽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研究部署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在治理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上出硬招,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以高水平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狠抓事故源头治理,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师宗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剖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紧盯“人、车、路、企”源头,持续加强对高风险驾驶人的治理及重点车辆的源头隐患清理,努力消除人、车安全隐患;持续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推动标准化治理进度,对未治理道路隐患实施分级、分类管控,应用好隐患临时防范“5类方法”等防范措施,有效管控隐患风险。进一步完善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持续强化“四类重点”车辆起底管控;持续强化重点企业的监管,落实好抄告、通报、约谈、责令整改等机制,督促企业履行好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三)推进农村交通建设、建强农村道路短板和薄弱环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作用,巩固提升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成果,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因地制宜推动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统筹规划和实施农村公路的穿村路段;因地制宜支持村内道路建设和改造,加快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有序实施窄路基路面加宽改造、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农村公路联网路建设,强化农村公路与干线公路衔接,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实现“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提升文明安全出行意识。师宗县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坚持多部门、多平台、多渠道宣传,将教育警示融入群众学习、生产、生活,形成立体化、多维度的宣传矩阵效应,深入开展“五大曝光”、“七进”、“平安童行”、“美丽乡村行”等行动,强化农村、学校交通安全宣传阵地规范化建设,推动交通安全纳入村规民约,增强民众交通安全意识。不断提高驾驶人员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做到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曲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