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吊销暂停相关事故责任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公告

2024-07-17 17:46:18   来源:曲靖市能源局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关于富源县鑫帝矿业有限公司“5·9”一般运输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矿安云〔2024〕36号)和《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吊销、暂停张留国等4人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的通知》(云能源办安全〔2024〕192号)要求,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吊销张留国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532 225 1972 0325 2116);吊销刘有成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532 225 1972 0920 2136);暂停刘光胜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532 22519 72071 121 37)30日,自2024年7月8日起执行;暂定王义轩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4112 811 98 0102 140 14)30日,自2024年7月8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曲靖市能源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