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4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4-04-02 15:57:04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审计局   

对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

编制情况审计结果等

 

2024年第1号

(二0二四年四月二日公告)

 

目    录

  1.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2. 曲靖市商务促进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3.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4. 市本级及曲靖财经学校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

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23年4月对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党校(以下简称市委党校)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委党校为中共曲靖市委直属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加挂曲靖市行政学院、曲靖市社会主义学院牌子。主要负责研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等工作,内设6个行政管理机构、8个教学教辅科研机构,核定事业编制94名,其中,参公管理人员编制42名,事业人员编制52名。2022年年末实有人员89名。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其中,1辆为公车平台公务用车。

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党校的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但还存在支出原始单据不规范不完整、在往来款中核算收支、未及时清理往来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已完成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未按规定转入固定资产。

(二)在往来款中核算收支,导致收入不实36万元、支出不实14.77万元。

(三)支出原始单据不规范不完整37.13万元。

(四)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62.6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一)对已完成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未按规定转入固定资产问题,市委党校应按规定转入固定资产。

(二)对在往来款中核算收支,导致收入不实36万元、支出不实14.77万元问题,市委党校应及时清理往来款项,按规定调整有关科目,规范会计核算。

(三)对支出原始单据不规范不完整37.13万元问题,市委党校应严格审核原始凭证,规范处理会计事项。

(四)对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62.69万元问题,市委党校应对往来款项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预算管理,进一步增强财政预算意识,市委党校应将各项收支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不得在往来款中进行列收列支;二是加强会计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规范账务处理。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委党校认真组织整改,并向市审计局上报了整改情况报告。对已完成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未按规定转入固定资产问题,市委党校已按规定转入固定资产;对在往来款中核算收支,导致收入不实36万元、支出不实14.77万元及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62.69万元问题,市委党校已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并按规定调整有关科目,规范会计核算;支出原始单据不规范不完整37.13万元问题,市委党校已逐一清查补充完善原始单据。

 

曲靖市商务促进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2023年1月4日至3月10日,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商务局商务促进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2020年至2022年,曲靖市财政收到省级财政下达和本级安排商务促进资金21,672.19万元,以前年度结转422万元,收入合计22094.19万元,曲靖市财政局下达各县(市、区)财政局和曲靖市商务局商务促进专项资金指标合计21,451.6万元,2020年至2022年曲靖市商务局商务促进专项资金收支结余642.5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89万元,省级资金579.7万元,市级资金57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曲靖市商务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反映了2020年至2022年商务促进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但审计发现还存在曲靖市商务局对商务促进资金拨付不及时、应缴未缴存量资金、陆良县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推进缓慢、项目资金拨付率低、曲靖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项目未按规定签订协议,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资金支出进度滞后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商务促进资金拨付不及时64,444,500元;

(二)应缴未缴存量资金697,000元;

(三)陆良县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推进缓慢、项目资金拨付率低;

(四)曲靖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项目未按规定签订协议,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资金支出进度滞后。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相关问题作出了审计决定。对商务促进资金拨付不及时64,444,500元的问题,责成市商务局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督促检查,并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商,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稳市场主体等作用;对应缴未缴存量资金697,000元的问题,全额收缴省级财政;对陆良县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推进缓慢、项目资金拨付率低的问题,责成市商务局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督促陆良县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加快项目进度;对曲靖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项目未按规定签订协议,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资金支出进度滞后的问题,责成市商务局督促相关县(市、区)完善同项目承办单位签订项目合同(协议),加快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进度,按时限要求完成项目建设、绩效评价及验收,及时支付项目补的助资金。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商务促进项目资金管理,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把项目的审核、实施、验收关,建立健全资金绩效考评机制,落实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监管相关责任;督促各县(市、区)加快项目进度,对已完工项目尽快组织验收,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二是加强与各县(市、区)财政沟通协调,推进资金拨付进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防止项目建设进度慢与资金滞留互相扯皮的情况。

四、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市商务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要求,认真整改,对商务促进资金拨付不及时64,444,500元的问题,市商务局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督促检查,并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商,截至2024年2月29日,市商务局涉及资金642.59万元已全部拨付使用。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宣威市、陆良县、罗平县、富源县、曲靖经开区涉及资金5801.86万元,已拨付使用3553.45万元;对应缴未缴存量资金697,000元的问题,市商务局已按审计决定全额收缴省级财政;对陆良县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推进缓慢、项目资金拨付率低的问题,市商务局多次召集陆良县商务局召开项目推进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督促陆良县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抓好问题整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项目建设资金,截至2024年2月29日,总计拨付580.8万,拨付资金比例58.08%;对曲靖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项目未按规定签订协议,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资金支出进度滞后的问题,一是麒麟区、宣威市、陆良县、马龙区商务局主管部门已按要求与42个项目实施主体签订项目建设协议,明确了项目实施单位的责任、项目建设应达到的相关要求等,二是关于项目进度缓慢问题,市商务局坚持每月督促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商务部统一平台上填报每个月项目进展的具体情况并进行审核,并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目前确定的42个建设项目中,42个项目基本实施完成,资金拨付达到86.74%,市级已完成初步验收工作;三是资金拨付进度滞后问题,市商务局已按专项涉及调查报告要求督促相关县(市、区)严格依法依规使用中央补助资金,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截至2024年2月29日,麒麟区已拨付资金890万,宣威市已拨付资金708万,陆良县已拨付资金600万,马龙区已拨付资金500万元。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

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3年4月24日至6月13日,曲靖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决算报表反映(含曲靖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等3家财务未独立下属单位),2022年收入合计45,453.78万元,支出合计45,624.0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56.8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6.52万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26,921.86万元,全年预算数45,453.78万元,决算数45,453.78万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总)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27,943.17万元,全年预算数46,560.49万元,决算数46,560.4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基本能够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等财经法规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度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还存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项目采购违反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项目采购违反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二)在往来款中列支724,642.22元。

(三)未及时核销往来款1,638,408元。

(四)应记未记无形资产1,102,000元。

(五)差旅费报销不规范93,212元。

(六)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进度款476,800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项目采购违反单位内部管理制度问题,审计报告已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今后应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严格管理控制,确保制度的权威和执行的有效性;对在往来款中列支的问题,审计报告已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今后规范会计核算;对未及时核销往来款的问题,审计报告已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往来款项及时进行清理、结算;对应记未记无形资产的问题,审计报告已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及时补记无形资产;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及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进度款的问题,审计报告已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进一步规范费用报销程序,规范账务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一是重视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内控制度的刚性和约束力,规范工作流程,对违反制度规定或执行不到位的严格追责问责;二是按相关规定加强往来款项管理,杜绝在往来款中列收列支的现象,及时组织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三是加强无形资产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完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做好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四是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认真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把关,并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管理制度。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并按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对控制性详规编制服务采购违反单位内部管理制度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会议已专题研究,对项目招标采购工作提出严格要求;对在往来中列支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对未及时核销往来款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按要求清理各项往来款并及时核销、对相关账务进行了调整;对应记未记无形资产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按要求补记无形资产并加强无形资产管理;对报销差旅费不规范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专题研究差旅费管理相关问题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进度款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合同合法性审查、归口管理提出了具体规定。

 

市本级及曲靖财经学校职业教育专项资金

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1月3日至3月10日,对市本级2020年至2022年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安排管理及所属曲靖财经学校(以下简称“曲靖财校”)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调查,并就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13所学校在校生生源规模为66721人。2020年至2022年,3年来中央下达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共计66039.25万元,省级下达专项资金共计8748.38万元,州(市)级下达专项资金共计2358.71万元,县(区)级下达专项资金共计914.65万元;专项资金实际到位情况,中央级60443.22万元,省级7881.87万元,州(市)级2304.59万元,县(区)级614.49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本级及曲靖财校基本能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等财经法规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财务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市本级及曲靖财校财务收支情况;曲靖财校修订完善了《曲靖财经学校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暂行办法》《曲靖财经学校承接对外考试考务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等3项资金资产及财务管理办法并基本贯彻落实。但审计调查也发现,市本级涉及的市教体局、部分县(市、区)财政还存在在职教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及县(市、区)财政欠拨滞留职教专项资金,曲靖财校还存在学生学籍信息不实套取财政免学费补助及生均拨款、违规收取学生实训教材费、往来款长期挂账形成存量资金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本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教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

2.欠拨滞留职教资金9489.46万元。

3.应缴未缴中职助学金结余资金1.02万元。

(二)曲靖财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4.学生学籍信息不实套取财政免学费补助及生均拨款165.9万元。

5.违规收取学生实训教材费33.9万元。

6.往来款长期挂账形成存量资金25.81万元。

7.公租房管理不合规,未清算租金上缴财政。

8.突破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发放在职人员各种津贴及奖励20.09万元。

9.往来款长期挂账,列收列支发放各项考务费556 996.5元。

10.在职教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

1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不精准,未实现应助尽助。

12.学生学费、住宿费收取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对曲靖应用技术学校、曲靖工商学校及曲靖财校教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移送市教体局进一步处理的问题;对欠拨滞留职教资金9489.46万元的问题,责成市财政局应督促各县区财政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确保资金归还原渠道,专项用于发展职业教育;对应缴未缴中职助学金结余资金1.02万元的问题,责令收缴市级财政;对学生学籍信息不实套取财政免学费补助及生均拨款165.9万元的问题,责令全额收缴省级财政;对违规收取学生实训教材费33.9万元的问题,责令对违规收取的2018级及2019级学生实训教材费结余9.91万元,鉴于学生毕业无法清退,全额收缴省财政;责成曲靖财校对2022年收2022级秋学生实训费15.69万元合并教材费进行结算后清退还学生;对往来款长期挂账形成存量资金25.81万元的问题,曲靖财校在审计期间立行立改,已清理并自行缴入市级财政;对公租房管理不合规,未清算租金上缴财政的问题,责成曲靖财校进行清理,将应收的租金部分自行缴入市级财政,并按规定办理公租房出租使用的相关手续;对突破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发放在职人员各种津贴及奖励20.09万元的问题,责成曲靖财校向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进行专项报告,按人社部门批准情况执行;对往来款长期挂账、列收列支发放各项考务费556 996.5元的问题,责成曲靖财校对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加强往来款管理,杜绝往来款长期挂账和往来款列收列支的行为再次发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不精准、未实现应助尽助的问题,责成曲靖财校严格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政策,确保重点保障学生应助尽助;对学生学费、住宿费收取不规范的问题,责成曲靖财校加强教育收费管理,据实按照收取的教育收费分类正确开具相关票据,杜绝将非税收入和代收费混淆作为学校收入。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学生食堂管理。二是强化信息化建设。三是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四是严格按规定核算管理各项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本级涉及的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及曲靖财校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上述12个方面的问题有9个已按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了整改,还有3个问题正在整改中:拨滞留职教资金9489.46万元的问题,截至8月1日,已整改2755.35万元;公租房管理不合规,未清算租金上缴财政的问题,出台《曲靖财经学校公共租赁房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管理办法,拟在5年内分阶段完成整改;往来款长期挂账,列收列支发放各项考务费556 996.5元的问题,学校已进行清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还款计划,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的同时尽量化解存量债务,并出台《曲靖财经学校承接对外考试考务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对考务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核算管理。

提出的审计建议市本级涉及的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及曲靖财校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