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宏观经济
发文机关: 曲政发 成文日期: 2024-03-29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发〔2024〕11号 发布日期: 2024-03-29 09:05: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曲靖市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巩固和增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4〕7号),结合曲靖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一)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突出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这个重点,依托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因地制宜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让传统产业“发新芽”、新兴产业“长成林”、未来产业“快生根”。(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抢抓省委、省政府加快构建“2+3+N”沿边产业园区发展格局的机遇,聚焦“3+6+2”重点产业,进一步优化实化、健全完善“两图一谱三库六清单”,持续打好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攻坚战,抓实抓细产业经营主体、产业项目、产业园区、产业基础、产业平台、产业生态,加快构建具有曲靖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投资促进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加快推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企业技术改造与创新、灯塔工厂培育、磷石膏综合利用,大力争取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配合)

(三)支持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制定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工业企业贸易环节专业化,支持制造业企业围绕供需两端打造供应链,加快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积极创建国家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牵头)积极创建一批省级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各地对园区内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贸易、物流及供应链、销售企业,以及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咨询、软件服务、人力资源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在标准化厂房租金、水费、网费等方面依规予以支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牵头)支持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物业等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和林下经济发展。深入开展“三进经营主体”活动,推动省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年内新增完成设施农业实际资产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完成实际资产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农业经营主体年内新增设施农业贷款,省级财政按贴息比例不高于同期同档次LPR的70%且不超过2%,单个主体、单个年度不超过200万元的规定予以贴息”等政策落实落地。(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人行曲靖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曲靖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打造一批设施农业示范点。(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盘活集体林地经营权,鼓励社会资本流转林地经营权发展林下经济,打造一批林下经济示范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积极争取省级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市级财政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数字曲靖”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提升政府数字化服务水平。(市财政局、市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度融入云南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加快市大数据算力中心建设,打造大数据中心省级次级节点。持续优化“城市大脑”,丰富“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应用场景,提升数据治理利用能力。(市数据局牵头)加快曲靖经开区省级“智慧园区”(试点)建设,支持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培育数字经济园区。推动在绿色硅光伏、新能源电池等领域实施一批“工业互联网”应用项目,推进隆基灯塔工厂、德方亿纬智能工厂、德方纳米数字工厂、曲靖晶澳智慧工厂等培育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积极申报省级智慧商圈、智慧商店试点。(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提升园区综合承载能力。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集中配套、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加强政策协同、打造综合优势,全面提升园区承载力、吸引力、竞争力。(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推进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确保顺利通过省级认定复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建立园区产业协作机制,推动各园区围绕主导产业加强合作、错位发展。鼓励国有资本、社会资本以“园中园”模式参与产业园区建设、招商、运营。(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土地、能耗、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进一步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鼓励以依法收回、转让、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闲置工业用地;推行“成本+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价格协议收回模式,盘活企业闲置厂房。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确保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规模达40%以上、建设补充耕地1.8万亩以上、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8000亩以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制定能源消费替代量、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健全能源消费替代量、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统筹调剂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从全产业链角度综合考虑企业度电增加值、能耗强度、亩均投入和亩均产值等,对产业链的关键环节、核心企业,在用地、用能、资金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科技创新赋能。研究制定科技赋能经济转型升级行动计划。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积极争取一批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等落地曲靖,推动创建新能源电池、绿色硅光伏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牵头)积极争取省级科技创新资金支持,用好用活市级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引导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担保等金融资源向创新链产业链集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结对合作及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等方式加大差异化信贷支持力度。(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曲靖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曲靖监管分局配合)

(九)提高能源保障能力。持续推进煤矿整治及升级改造,用好用活省级将新建、改扩建煤矿产能置换方案审核确认手续由项目核准前调整为项目投产前等政策,推动具备条件的煤矿核增产能、实施井工改露天开采,确保竣工验收煤矿9个,生产原煤4000万吨以上。(市能源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严把复工复产“五个关口”,扎实抓好电煤保供、煤矿“五化”改造、煤矿隐患风险治理等工作,全力争取省级煤电专项资金支持。(市财政局、市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推进恩洪电厂“上大压小”2×35万千瓦项目前期工作,力争雨汪电厂2×100万千瓦扩建工程取得实质性进展。确保500千伏麒麟变建成投用,加快推进500千伏喜平变等电网工程建设。新增新能源并网发电200万千瓦以上,新能源装机占比提高到48%以上。谋划推进集中式共享储能项目,鼓励企业和园区自建分布式光伏并提高就近消纳比例。加大绿证在零碳园区建设、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能耗调控等方面的应用。(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曲靖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十)高质量推动项目谋划建设。研究制定高质量做好项目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构二破三”“调二提三”工作机制常态化高效运转,统筹落实项目要素保障,全流程加强跟踪协调和服务保障,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提质增效。聚焦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领域和投资导向,谋划储备重大项目1000个以上、总投资7000亿元以上。(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级财政安排1亿元项目前期费、一季度下达3000万元,引导撬动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加大项目前期费投入,有效提高项目成熟度,确保储备项目开工转化率达30%以上。全年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及省预算内投资、“骏马奖”等各类资金150亿元以上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原则,扎实有效做好重点项目协调、服务和推进工作,确保重点项目全面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十一)持续扩大产业投资。全面落实“大招商”工作机制,精准对接目标企业,切实提高招商引资质效,确保引入1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5个以上、省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增长15%以上。对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积极协调省级兑现“按照实际外来投资到位资金的0.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政策。(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坚持每季度开工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提速办理重大产业项目核准(备案)、能评、环评等手续,高位推进10个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确保产业投资占比达65%以上。(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聚焦打造先进制造基地,持续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巩固提升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确保新增工业投资入库项目100个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能源局配合)大力发展园区经济,深入开展“项目扩园、企业满园、集群强园”行动,发挥园区综合优势,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确保园区投资占比达25%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积极引导民间投资。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交通、市政、环保、水利、能源、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建设,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完善拟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重大项目清单、产业项目清单、特许经营项目清单,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省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重点项目,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加快建设,确保民间投资占比达65%以上。(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三、不断激发消费潜力

(十三)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抢抓国家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机遇,推动各类生产设备、服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鼓励和推动汽车、家具、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充分释放消费潜力。(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市税务局负责)鼓励停车场地和设施对新能源汽车予以停放服务费优惠。鼓励企业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促销活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开展跨区域自驾出游加油优惠、新车与成品油跨界融合促销等活动,促进成品油消费。(市商务局牵头)

(十四)持续扩大文旅消费。聚焦“吃住行游购娱康体休”全产业链,推动旅游产品、模式、业态创新和服务创优,持续打响“清凉曲靖·避暑天堂”品牌,努力把“凉资源”转化为“热经济”。(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推出一批旅游休闲街区、金牌旅游村,丰富配套文旅消费场景,鼓励同步开展线上线下特色展销、文创美食等特色活动。(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各地盘活存量土地用于旅游设施建设,鼓励城市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用于发展文旅产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培育壮大新型消费。鼓励和引导各地利用闲置厂房、楼宇打造电商孵化基地、电商园区、直播基地,积极创建省级电商直播基地。(市商务局牵头)高水平举办文体旅商活动,吸引各类赛事、演艺活动到曲靖举办,努力把曲靖罗平花海马拉松、曲靖文体公园等打造成为城市文体旅新名片。(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举办年货节、美食节等主题购物节,充分发挥消费券“乘数效应”,挖掘智能家居、国货“潮品”等消费增长点,积极发展假日经济、夜间经济和银发经济。(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充分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十六)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力争6项以上指标进入全国优秀等次。(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持续清理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政务服务。推进“减证便民”和“证照分离”改革,健全容缺受理服务机制,推行政务服务“承诺办”,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推动政务服务集成式自助终端向村(社区)、园区、商场、楼宇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延伸。(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配合做好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建设,探索设置惠企政策兑现“一站式”服务窗口,逐步实现政策对象精准识别、企业诉求一站直达、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落细服务企业“三项制度”,加强涉企收费监督管理,持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持续擦亮服务企业“曲靖品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高质量做好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共享,拓展公共信用信息应用场景,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扩大信用承诺覆盖面。(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十七)强化经营主体培育。扎实开展1个工程、2个计划、9个助企活动,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确保“四上”企业达2660户以上。研究支持经营主体升规纳限政策措施。(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扎实抓好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优质中小企业培育、融资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等工作,全力争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全面落实“个转企”直接变更便利化登记措施。(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十八)持续开展减税降费。按规定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市税务局负责)2024年2月1日—12月31日,曲靖中心城市工业用水价格降低15%,鼓励其他县(市)阶段性降低工业用水价格。(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投资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逐步推广涉及范围更广、优惠力度更大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研究降低企业综合物流成本的政策措施。(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十九)支持中小企业扩大市场份额。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继续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项目,鼓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措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以及400万元以下(含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延续实施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牵头)

五、有效提高金融服务质效

(二十)拓展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应用。完善曲靖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数字信用、贷款撮合、惠企政策直达等功能,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入驻平台,积极开发特色金融产品,推进财政涉企资金政策应上尽上融信服平台,推动贷款贴息政策在平台逐步实现免申即享。(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曲靖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曲靖监管分局配合)

(二十一)强化企业信贷融资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健全政银企合作对接机制,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转型、普惠小微、数字经济等支持力度,不断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供给质量。健全完善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曲靖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曲靖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十二)加强开放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赋权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建设,巩固提升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积极谋划申报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促进贸易和产业一体化发展。(市商务局牵头)深入融入中欧班列运输体系、中老铁路、西部陆海新通道,依托曲靖海关加快申建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曲靖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促进外资外贸稳进提质。抢抓国家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机遇,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建设,推进国际国内友城合作,深入落实云南省加快对接RCEP行动计划,推动经济社会全方位开放。(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落实制造业项目外资引进奖励和用地、环保等要素指标支持政策。(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配合)大力发展外贸产业,扩大先进制造产品和绿色农产品出口,扩大传统大宗商品进口,力争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30%以上。(市商务局、曲靖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二十四)全力保障就业稳定。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10类重点群体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落实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人行曲靖市分行配合)结合重点地区用工需求及全市重点产业发展,高质量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稳定在220万人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二十五)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入实施中心城市首位度能级提升专项行动,推进重点片区综合开发,积极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确保建成区面积达106平方公里以上、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8%。(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加快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力争罗平创成全国文明城市、全省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县城,师宗创成国家园林县城,宣威、会泽、富源创成国家卫生县城,陆良等6个县创成云南省健康县城。(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明办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省预算内投资支持,推动城乡绿化美化取得明显成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二十六)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全面落实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28条措施,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内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783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配合)加强保交楼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危旧房改造等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按规定做好公租房实物保障和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切实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二十七)持续提升教育、卫生、养老服务供给。加快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马龙通过国家评估认定、陆良达到国家标准。支持曲靖师院创成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加快推进曲靖医专创建本科医学院。(市教育体育局牵头)确保云南省区域医疗中心曲靖中心医院、云南省第二康复医院、曲靖市口腔医院开诊运营、提质发展,持续推进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云南曲靖医院建设,力争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获批。(市卫生健康委牵头)优化提升“一老一小”服务,大力培育老年助餐、居家助老、养老照护等新模式,新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0个,建成省级示范托育机构5个。(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牵头)

各地各部门要抢抓政策窗口期和机遇期,结合实际抓好清单式梳理、精准化配套、创造性落实,全力推动云南省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等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要主动认领工作任务,细化完善配套措施,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落地执行和效果评估,强化协同联动,放大政策效应。每季度末向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报送推进落实情况,市发展改革委每季度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推进落实情况。

 

政策解读:解读《曲靖市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

                   一图读懂2024曲靖经济稳进提质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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