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燃气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资格公示

2024-11-13 15:43:11   来源: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格式的通知》(建城〔2011〕174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建设和调整细化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建城〔2013〕333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燃气经营许可行使层级的通知》及《曲靖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师宗鹏鄂燃气有限公司苍山供应站(二级)、竹基供应站(二级)、雄壁供应站(二级)、大舍供应站(三级)、雨柱供应站(三级)、瓦鲁供应站(三级)、者黑供应站(三级)、龙甸供应站(三级)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事项已通过审查。

现予以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到11月1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企业申报事项有异议,均可向曲靖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燃管科反映情况。

举报及业务咨询电话:0874-3281307

地址: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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