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曲靖市开发区承接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决定》(曲政发〔2023〕47号)要求,曲靖市水务局应有关开发区的需求,将取水许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11项行政许可和用水计划核定1项其他行政权力,分别赋权委托以下开发区实施。
云南麒麟产业园区、曲靖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南马龙产业园区、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南陆良产业园区、云南会泽产业园区、云南罗平产业园区、云南富源产业园区、云南师宗产业园区。
现予通告。
曲靖市水务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