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曲靖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5 16:26: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曲靖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曲靖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曲靖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重要举措。为落实曲靖市“十四五”发展战略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筑牢珠江源头和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协同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有关文件要求,对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开展动态更新,具体如下。

一、动态更新原则

(一)坚持底线约束。坚持以生态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不下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突破为底线,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硬约束。

(二)强化空间管控。结合“十四五”环境管理目标,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三)突出分类准入。聚焦生态环境特征、目标和问题,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维度,差异化调整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二、动态更新结果

(一)环境管控单元更新结果

依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调整情况,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更新调整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分区分类实施精细化管控。更新后,全市共划定91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27个,重点管控单元55个,一般管控单元9个。

优先保护单元:总数不变,面积占比由44.49%调整为45.89%,比例增加1.40%。

重点管控单元:增加11个,面积占比由17.08%调整为22.95%,比例增加5.87%。

一般管控单元:总数不变,面积占比由38.43%调整为31.16%,比例降低7.27%。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更新结果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保持一定的延续性,维持“市级总体管控要求——单元管控要求”二个层级框架,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依据国家、省、市各级关于经济发展调控、产业优化升级、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等新要求,结合行业管控和规划环评管控要求进行更新调整。更新后,全市总体管控要求共39条。

三、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定期研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常态化推进共享共用、监督落实等事项,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二)强化成果运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充分应用在服务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实施的全过程,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产业布局、园区管理、项目建设等重要领域,在生态、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等环境管理方面,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底线约束作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三)推动问题整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形成问题识别、精准溯源、分区施策、系统治理的工作闭环,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对生态功能明显降低的优先保护单元、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管控单元以及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的一般管控单元,加强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推动限期整改,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附件:1.曲靖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动态更新结果分布图

2.曲靖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动态更新结果统计表

3.曲靖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

4.曲靖市优先保护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5.曲靖市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6.曲靖市一般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政策解读:解读《曲靖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