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精细化管理工作,促进医疗保障基金合理使用,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3月21日,曲靖市医保局组织召开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培训会。市医保局分管领导、相关负责人、市级各定点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连锁药店负责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医保局分管副局长,相关负责人及部分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在分会场以视频形式参会,共计400余人。
会上,对《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进行详细解读。
会议强调,广大医务工作者是人民生命健康的守护者,也是医保制度的积极维护者,医务人员手握处方“一支笔”,处于医保基金使用链条的关键环节,是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力量,发挥好医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能有效防止相当部分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对于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十分重要。
会议要求,一是定点医药机构要落实对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相关人员的管理要求,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实施细则,熟悉记分规则,知晓行为底线和红线,加强自我管理。二是定点医药机构要压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执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三是医保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日常监管指导,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管好用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四是各医保部门、定点医药机构要向参保群众做好政策宣传,不得曲解政策或误导群众,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会议还对医保基金使用自查自纠、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追溯码采集应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