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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年—203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1 16:13:45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前  言
    按照国家和云南省有关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曲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曲靖市国土空间总 体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相关要求,围绕建设“先进制造基地、高端食品基地、 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和云南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总体定位,统筹“三类空间”,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优化曲靖市域国土空间格局,保障各类空间资源有效配置。《规划》是全市各类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的基本依据,对各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具有指导约束作用,是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详细规划的依据。
    规划范围为曲靖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国土空间,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一章    现状分析与机遇挑战

第一节    现状与特征

 1     现状与特征

1.入滇锁钥、内联外通

曲靖位于云南省东部,地处滇、黔、桂三省(区)结合部,距离省会昆明约120千米,距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部湾城市群600千米,距离粤港澳大湾区约1000千米,自古便是出省入滇的重要门户,素有“滇黔锁钥”“入滇门户”“云南咽喉”之称。当前,曲靖是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东连黔桂、南向出境、西融滇中、北接川渝”,具有内联外通的区位优势,地处“一带一路”倡议、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叠加区,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和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前沿区域,曲靖正从出省入滇的重要通道转变为连接强大国内市场与南亚东南亚市场的重要链接点和支撑点。

2.珠江源头、山坝镶嵌

曲靖是中国境内第三大河流——珠江的发源地,拥有“一水滴三江、一脉隔双盘”的地理奇观、“云贵两界天”的气候奇观、“天生桥石臼群”地质奇观以及“云南第一大坝子”的地形奇观。曲靖地处长江、珠江流域分水岭地带,境内河流众多,全市流域面积10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约100条。曲靖地处云贵高原中部乌蒙山脉,属典型的山地高原地形,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有高原、高山、中山、低山、河槽等多种地貌,山地占市域总面积的83.18%。在乌蒙、梁王两大山系间镶嵌着大小不一、形态各异的坝子,呈“两分坝子八分山”的山坝空间结构,坝区面积占市域总面积的16.82%,坝区是全市人口、耕地、城乡建设、社会经济活动主要的集中分布区域。

3.基底优良、资源丰富

曲靖自然地理条件得天独厚,拥有丰富的农业、生态、矿产等资源。曲靖素有“滇东粮仓”之称,耕地总量约占全省15%,粮食总产量约占全省17%,粮食播种面积达945.54万亩,拥有西南地区最大的马铃薯、油菜种植加工基地。曲靖拥有森林、草原、湿地等丰富的生态资源以及独特的岩溶地貌景观资源,林地面积15101.72平方千米,草地面积1226.52平方千米,湿地面积17.85平方千米。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0.84%,分布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80余种,其中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共16种。曲靖矿产资源丰富,已发现各类矿产48种,占全省30.6%、占全国27.7%已探明矿产30种、矿产地441处,拥有2个国家级能源资源基地和6个国家级规划矿区。

4.人口聚居、文化多元

曲靖是云南省主要的人口集聚区之一,2020年常住人口576.58万人,常住人口占全省比重12.21%。近十年城镇化率稳步增长,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49.03%。全市城镇建设用地面积214.11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75.73平方米。曲靖历史文化悠久,是爨文化发祥地,自古便是云南多民族的融合集聚地,市域内有会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4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8个中国传统村落及千余处不可移动文物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少数民族人口约占总人口的8%,有彝、回、苗等世居少数民族,拥有爨文化、铜商文化、少数民族文化等丰富多元的文化特色。

5.产业集聚、发展强劲

曲靖经济总量大、增长快,是全国地级市GDP百强城市。2020GDP总量为2959亿,GDP增速为6.6%。工业基础扎实,转型升级效果显著,依托丰富的矿产资源,已建成煤电能源、有色金属、煤化工、磷化工业和建材等扎实的传统工业体系,近年来以绿色硅光伏、新能源电池、绿色铝精深加工等现代产业集群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发展迅速,产业链不断完善,产业集聚效应凸显。高端食品和文化旅游等特色产业突出,是西南地区重要的高原特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珠江源”文化旅游品牌引领下的康养休闲、生态观光旅游、乡村旅游不断发展。

第二节  问题与短板

2条  开发保护现状问题

1.耕地资源保护压力大

城镇建设空间与耕地保护适宜空间高度重叠。全市约84%的城镇建设用地和33%的耕地分布在坝区,坝区既要保障建设发展,也要保障粮食安全;全市74%的城镇建设适宜区同时也适宜农业种植,是双适宜空间高度重叠的典型区域。存在挤占耕地资源现象。减少耕地主要流向建设用地及非耕农用地,其中流向建设用地的耕地约占耕地减少总量的17%耕地破碎、优质耕地占比小。全市单块面积大于50亩的耕地不足耕地总量的10%,单块面积小于10亩的耕地高达耕地总量的69%,集中连片度不高;全市水田、水浇地仅占耕地总面积的11%;山坝耕地比约为673325以上的陡坡耕地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2%;高等地仅占耕地总面积的4%地后备资源匮乏。受地形、坡度、水资源短缺等约束,宜耕后备资源开发潜力有限,大量分布在水源不足及生态敏感脆弱区域,斑块破碎零散,不适宜规模化开发利用。

2.生态系统修复任务重

生态系统脆弱敏感。全市喀斯特地貌特征突出,地势复杂、地形起伏大,自然生态系统存在抗干扰能力弱、环境承载能力低等生态敏感脆弱问题,生态环境易受破坏且恢复困难。近年来市域内林地、草地、湿地等生态空间要素均有减少、碎片化现象,导致生物多样性和丰度下降、抵御外界干扰能力削弱、调节气候能力降低。岩溶石漠化程度高、水土流失严重。全市重度及以上石漠化地区占全市国土面积的7.83%,强烈及以上水土流失地区占全市国土面积17.21%,主要分布于宣威市、沾益区、富源县、罗平县、马龙区、会泽县等地,治理难度大。历史遗留矿山周边存在环境污染现象。历史遗留矿山多,部分遗留矿山的矿区周边地表河流流量锐减甚至干枯、断流,存在选矿废水污染附近地表水、地下水现象;部分矿山废弃地土壤污染问题依然严峻,土壤检测超标的无机污染元素达12项。

3.空间配置效率待提高

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效率低。近十年农村人口减少约84万,村庄建设用地不减反增,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是人均城镇建设用地的4倍多,农村土地资源存在闲置浪费等问题。工业用地分散,存在闲置现象。从用地布局上来看,市域工业用地较分散。从空间利用率来看,市域内供而未用的闲置工业用地占全市现状工业用地总量7.5%交通体系协同联运不畅。客运方面,缺乏与国际性机场、港口等主要节点的快速直接联系,城际客运联系弱,高铁快速直达优势未能凸显,交通带动城市发展作用未能充分发挥。货运方面,公路与铁路的协同度不足,公路运输压力大,铁路运输不饱和,公路以全省10%的总里程承担了全省15%的货运周转量,铁路运输占全市全方式运输比例仅为12.5%,并呈现逐步下滑趋势。

4.城市集聚能力待增强

人口净流出现象明显。2020年曲靖市常住人口相比十年前减少了约8.9万人,常住人口规模低于户籍人口约90万人。城镇体系结构不完善。市域内仅中心城区一个中等城市,大部分县城人口在20万以下,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规模小,城镇体系呈现低水平的扁平化状态。中心城区集聚能力有待提升。中心城区建成区总规模占全市域建成区总规模比重不足50%,中心城区建成区的人口规模和创造GDP分别仅占市域的28%44%,与其他省份的省域副中心城市相比均较低。

5.城市空间品质待提升

空间发展主线不清晰。中心城区经历向北、向西、向南的多向发展历程,缺少强有力的主轴带动和与区域发展的有效衔接,存在产城分离现象,也缺乏功能协同的城市中心体系。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不足。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体系有待完善,曲靖老城、老贵昆铁路等部分价值突出的历史遗存缺乏保护依据,部分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失修失养,城水相依的空间关系和老城整体格局有待系统保护。城市特色彰显不充分。建筑风貌方面,中心地区高品质地标建筑缺乏,城市中心区意向模糊,建筑高度缺乏控制,天际线未能与山水环境相呼应。滨河景观风貌方面,生态景观廊道管控不足,缺乏滨水空间的整体系统环境营造,景观形象较为单调。

第三节  机遇与挑战

3条  发展机遇

1.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为对内对外开放带来机遇

随着新发展格局的加速构建,我国对外开放格局向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转变,对内开放格局向沿海沿边内陆协同开放、整体开放转变,有利于曲靖充分发挥多重国家战略的交汇叠加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和全国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的区位优势,为曲靖统筹对内对外双向开放、建设内地市场与南亚东南亚市场的重要链接点和支撑点带来重大历史机遇。

2.贯彻新发展理念为资源优势转换为发展动能带来机遇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将为曲靖发挥资源优势、发展绿色产业、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带来新机遇。曲靖拥有内联外通的区位优势、丰富的能矿资源、优质的生态环境,绿色硅光伏、新能源电池等绿色产业集群正加快形成。曲靖将更加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格局,在全球绿色低碳产业链布局以及长江、珠江流域绿色发展中担任更重要的角色。

3.技术升级为推动空间重构、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带来机遇

当前,全球产业链重组,新一代技术革命如火如荼,数字化、智能化技术赋能新产业,科技进步将推动重塑国土空间格局、交通物流网络、基础设施系统、产业要素投入组合和区域功能空间布局,为曲靖转型创新发展、强化新动能培育、促进产业集聚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创造机遇。科技进步还将提高土地、水资源、矿产资源等的利用效率,为有效解决曲靖当前空间资源供给与建设发展之间的矛盾提供突破口,为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提升城市空间价值带来新机遇。

4.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和云南省域副中心城市为提升城市服务能级带来机遇

云南省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将进一步促进区域共创共享。畅通互联互通国际大通道,推动区域交通基础设施提级延伸,为曲靖发挥内通外联区位优势、强化与省内外地区联系,扩大对外开放带来机遇。培育发展滇中城市群,加快曲靖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为曲靖吸引更多优质资源、提升产业人口集聚能力、提升城市服务辐射能级带来机遇。

4条  风险挑战

1.存在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等潜在风险

降雨集中,易引发洪涝和次生灾害。全市69月降水集中,趋势是东多西少,南多北少,单点暴雨增多,局部地区洪涝灾害易发。地质灾害风险区分布较广。地质灾害主要是滑坡和泥石流。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地质灾害高风险区主要分布在会泽北部和南部、宣威东部、富源—罗平—师宗一带,中风险区主要分布在会泽、宣威北部、马龙区北部、麒麟区西部和东部、富源—罗平—师宗一带。位于地质构造过渡地带,地震风险较高。曲靖地处川滇菱形地块向华南地块的过渡带,位于小江东支断裂东侧(该断裂经过会泽县大海乡),存在发生中强震的可能。市内主要发震构造有曲靖断裂等,部分城乡房屋抗震能力有待提升。

2.气候变化对国土空间安全、高质量发展提出挑战

受气候变化影响,曲靖市近年来旱情频发,降雨偏少、蒸发加快导致水库、坝塘蓄水减少,致使部分乡镇饮水困难、农作物不同程度受灾,造成粮食减产,气候条件的变化对供水安全、粮食安全提出了挑战。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领下,未来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和农业等碳排放主要领域的碳减排已成必然趋势,对曲靖城市节能减排、能源交通和产业低碳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人口发展和流动对资源和空间配置提出挑战

人口总量方面,受大城市虹吸作用影响,近十年曲靖人口流出较多,而建设云南省域副中心城市对增强辐射力、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提出更高要求,人口增长动力不足是建设云南省域副中心城市需要积极应对的挑战。人口流动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的继续推进,中心城市和县城人口集聚、农村人口减少的趋势仍将继续,城镇资源环境承载力将进一步趋紧,对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提高城镇空间承载力、同时避免农村空心化提出更高要求。人口结构方面,近年来人口老龄化持续发展,生育政策调整背景下出生人口数量阶段性波动,对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提出更高要求。

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战略

第一节  指导思想

5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主动服务和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支撑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实施“3815”战略发展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构建和完善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为曲靖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

第二节  城市性质

6条  城市性质

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围绕云南省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定位,深刻把握曲靖在全省、全国和南亚东南亚的地位作用,巩固和发挥比较优势,将曲靖的城市性质确定为“先进制造基地、高端食品基地、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云南省域副中心城市”。

第三节  规划目标

7条  规划目标

2025年,初步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对内对外开放枢纽全面构建,建设成为先进制造基地、高端食品基地、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基本建成云南省域副中心城市。“麒沾马”中心城市发展引擎作用充分发挥,生态宜居城市品质显著提高,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呈现新格局,网络型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形成,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历史文化魅力得到充分彰显,空间治理效能得到显著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大幅提升,辐射力影响力带动力明显增强,总体形成综合实力领先、空间布局合理、城市功能完善、城乡融合共享、生态环境优美、文化特色鲜明的幸福宜居城市。

2035年,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支撑作用更加凸显,对内对外开放格局全面形成,建设成为更高水平的云南省域副中心城市。“麒沾马”实现同城一体化发展,多中心网络化集约型城镇空间格局稳定成型,美丽曲靖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现代产业体系全面建立,生态保护、环境质量、资源利用等走在全省前列,基本实现市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曲靖城乡环境品质跨越式提升,人民生活更加美好,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全面形成,建成高品质宜居宜业城市和区域功能中心,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展望2050年,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加科学有序,国土空间治理更加有效,城乡发展更加协调,城市影响力大幅提升,全面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

注: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坝区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比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上级下达任务数。

第四节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

8条  筑牢底线,统筹划定三类空间

实施耕地“三位一体”保护,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扛稳全省粮食安全重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筑牢珠江源头和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坚持集约适度、内涵发展,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在“三区三线”约束下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建设。

9条  开放互联,推动区域协同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战略、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战略部署,打造要素循环重要节点,建设国内国际深化合作的桥梁纽带,充分发挥曲靖内联外通枢纽优势,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和区域战略,建设成为连接强大国内市场与南亚东南亚市场的重要链接点和支撑点。

10条  创新驱动,强化产业空间支撑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区域科研创新中心,以创新驱动现代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增长新动能,优先保障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空间发展需求,支撑绿色硅光伏、新能源电池、绿色铝精深加工、高端食品等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空间需求,打造高能级产业平台和创新平台,优化开发区布局,引导产业向开发区集聚,提高工业用地效率。

11条  城乡统筹,建设共享宜居城市

强化中心城区辐射带动能力,加快“麒沾马”一体化建设,联动富源县、陆良县构建曲靖城镇圈,强化市域主、副中心协同联动,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质和安全韧性,推动社区生活圈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共享,构建集约高效、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切实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三章  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新格局

第一节  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

12条  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坚持现状耕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优先将稳定耕地、坝区集中连片优质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际划定耕地保护目标1184.589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928.0927万亩,坝区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比例91.34%

经依法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对符合国家规定的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加强耕地用途管制,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和“占补平衡”,推动建立“田长制”,健全完善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加强耕地动态监管。

13条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筑牢珠江源头生态安全屏障,将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及其他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应划尽划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实际划定生态保护红线6140.15平方千米。

生态保护红线一经划定,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规范管控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对符合规定确需占用的国家重大项目依法依规办理用地审批。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依照法律法规执行。

14条  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统筹发展和安全,至2035年,全市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99倍以内。尊重自然地理格局,充分利用坝区、河流、山川、高速公路、高压走廊等自然地理和地物边界,保障开发边界形态完整性,促进曲靖中心城区、宣威中心城区形成多中心、组团式的空间布局,因地制宜推动城镇适度集中布局。

城镇开发边界内,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城镇开发边界外按照用途管制要求,依据“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用途管制规则建设。

第二节  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

15条  细化主体功能分区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主体功能定位。按照《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主体功能定位,陆良县、会泽县、师宗县和罗平县为农产品主产区,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宣威市、富源县为城市化地区。

深化乡(镇、街道)主体功能定位。在以县(市、区)为单元确定主导功能的基础上,结合乡镇主体功能定位综合评定,综合考虑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进一步细化明确各乡(镇、街道)单元的主体功能分区。

农产品主产区,是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保障全市农产品稳定供给的区域。将65个乡(镇、街道)优先划定为农产品主产区。

重点生态功能区,是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维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的重要区域。将5个乡(镇、街道)优先划定为重点生态功能区。

城市化地区,是市域人口、产业集聚能力较强,落实国家、省及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区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动力源、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将68个乡(镇、街道)优先划定为城市化地区。

16条  细化叠加功能分区

落实《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提出的因地制宜细化叠加功能区要求,在市域范围内细化重点小城镇、自然景观保护功能区、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能源资源富集区4类叠加功能区。

重点小城镇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的重点区域。将32个乡(镇、街道)作为重点小城镇。

自然景观保护功能区是保护丰富多样的自然景观,维护区域自然景观完整性、原真性、可持续性,彰显自然景观特色魅力的重点区域。将16个乡(镇、街道)作为自然景观保护功能区。

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是保障文化资源传承延续,维护文化环境承载协调稳定,促进文化资源可持续发展、实现永续利用的重点区域。将18个乡(镇、街道)作为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

能源资源富集区是能源和战略性矿产资源相对富集,统筹能源和矿产资源保障,合理安排能源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重点区域。22个乡(镇、街道)作为能源资源富集区。

第三节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17条  优化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以自然地理格局为基础,落实国家和云南省区域发展战略,结合曲靖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及规划定位目标,构建“三区一核,一主一副”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稳固农业生产格局,以乌蒙山区农产品主产区、中部坝区农产品主产区、东南槽区农产品主产区三个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实施差异化农业发展策略,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产品供给。筑牢生态安全格局,以珠江发源地为核心,保育珠江源区域水源涵养林等重要生态系统。优化城镇发展格局,以曲靖中心城区为主中心,带动周边乡镇形成曲靖城镇圈;以宣威中心城区为副中心,推动主、副中心联动,带动周边地区形成全市人口集聚、产城融合、经济增长的重点区域。

第四节  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地结构

18条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管控

生态保护区。将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脆弱,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区,主要包含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分布区域,占国土总面积的21.22%,集中于云南珠江源自然保护区、云南师宗南丹山风景名胜区、云南沾益海峰自然保护区、云南万峰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等区域。生态保护区以自然保护为主要功能导向,重点实施生态保育措施,是保障和维护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生态控制区。将生态保护红线外公益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具有特殊保护价值,及其他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溶洞等自然遗迹划入生态控制区,占国土总面积的5.98%,集中于珠江源、牛栏江等重要江河源头汇水区、重要湿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周围以及未开发利用的原始林地区。生态控制区以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为主要功能导向,须加强生态保育和生态修复,经评价对生态环境不产生破坏的前提下,可适度保障生态环境建设和发挥生态效益的土地供给。

农田保护区。将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大于1500亩的区域划入农田保护区,占国土总面积的24.87%,集中于曲靖坝子、陆良坝子、西平坝子等坝区及村庄周围地形起伏相对较小区域。农田保护区以确保粮食生产空间为主要功能导向,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任务。为实施国家重大交通、能源、水利及军事项目,经批准占用集中保护区的,原则上分区不做调整。

城镇发展区。将城镇开发边界、工业拓展区等划为城镇发展区,占国土总面积的1.77%,其中,城镇集中建设区主要分布于曲靖中心城区、各县(市、区)中心城区及重点集镇。城镇发展区以城镇集中建设,防止城市蔓延、无序建设和低效开发为主要功能导向,城镇发展区以外原则上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城镇集中建设区按详细规划进行精细化管理,实施规划用途管制与开发许可制度,协同城市“四线”,实现对城镇核心要素的控制。

乡村发展区。将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需要的区域划入乡村发展区,占国土总面积的43.94%,主要分布于以农民集中生产生活配套为主的农村。乡村发展区以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导向,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集中建设的核心区域,其中村庄建设区内村庄用地及各类配套设施用地,按照人均用地指标进行管控。

矿产能源发展区。将重要陆域采矿区、战略性矿产储量区等划入矿产能源发展区,占国土总面积的2.22%,主要集中于富源县、宣威市等地。矿产能源发展区应符合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要强化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积极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发展矿业领域循环经济。

19条  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落实上位规划指标,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底线,按照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国土空间利用需求,统筹优化各类用地规模及布局。

农用地结构优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重点保护好坝区优质耕地,确保耕地面积稳定;严格林地、草地用途管制,持续推进重要生态区位内公益林、防护林、草原等的保护和建设;以农业生产布局优化为导向,合理保障园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模。

建设用地结构优化。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加强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合理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统筹城乡居民生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建设需求,严格按照城镇开发边界和村庄建设边界管控要求开展城镇和村庄建设;重点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自然保护用地及其他土地结构优化。加强重要河流、湖泊、水库等陆地水域和湿地的保护,恢复和拓展水源涵养空间,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因地制宜利用其他土地,适度开发为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用地。

第四章  优化高原特色农业空间

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资源

20条  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确保完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优先保护曲靖坝子、陆良坝子、西平坝子、宣威坝子等坝区及周边缓坡优质耕地,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作为约束性指标足额带位置分解下达至各县(市、区),作为规划期内必须守住的保护红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国土空间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审批。健全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机制,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

稳妥有序推进耕地恢复。以耕地保护目标低于2020年保护目标的县(市、区)为重点,根据自然地理条件、群众意愿、种植作物市场状况等,合理确定恢复耕地计划安排,稳妥有序恢复耕地。积极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具备耕种条件的立即组织复耕复种,暂不具备耕种条件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分期分批推进耕地复耕复种,积极探索采取转包(出租)、转让、入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及托管方式等引导土地流转,加强撂荒耕地种植管理。

21条  强化耕地用途管制

严格落实非农建设占补平衡。禁止违规占用耕地从事各类非农建设,引导各类非农建设选址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经批准允许占用的,严格按照“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确保补充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以县(市、区)自行平衡为主,市内平衡为补充,省域内适度调剂为辅,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因实施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造成补充耕地指标缺口的,可逐级向国务院申请国家适度统筹。对未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耕地,同等严格落实占补平衡。

全面实行耕地利用进出平衡。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除国家安排的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外,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通过统筹实施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途径,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稳定耕地。严禁借耕地进出平衡之机随意调整耕地布局。

严格实施耕地用途管控。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粮食生产功能区要严格用于粮食生产,每年至少生产一季粮食;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限制性政策,把耕地用途“五不得”、耕地保护“六严禁”、永久基本农田“四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刚性约束规定,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乡村建设管理不可逾越的红线。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加强耕地保护执法监督,监测耕地种植用途变化动态并及时预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

22条  提高耕地质量

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逐步将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有效稳定永久基本农田规模布局,提升耕地质量。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将与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或独立规模在5亩以上的稳定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并上图入库,优先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建高标准农田增加的优质耕地等划入储备区。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未来一定时期内国家重大建设占用、生态建设等补划永久基本农田需要,适时更新补充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并加强监管。

综合提升耕地质量与产能。采取改善排灌设施、培肥地力、改善土壤理化性状、防控农业生态环境污染、改善耕作方式等措施,增强抵御水旱灾能力,提高耕地持续生产能力。在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前提下,陡坡耕地、高寒山区耕地、石漠化等生态严重退化地区耕地应适当调整种植结构,减少农事活动,实施轮作休耕,发展种养结合的农业循环经济,促进耕地休养生息和农业可持续发展。通过土地整治等逐步将难以或不宜长期稳定利用耕地转换为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整体提升耕地质量。

强化耕地安全利用与管控。控制化肥、农药用量,控制农膜残留,对潇湘水库等重要水源地和南盘江、北盘江、牛栏江等重要江河源头及支流水系周边从严管控。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新、改、扩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项目,开展严格管控类耕地污染综合整治。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源头治理,积极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农资包装物回收利用机制,加强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切实改善农业用地土壤质量。加强马龙区、宣威市土壤酸化改良示范区建设,合理施用土壤调理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等,综合治理、改良培肥酸化土壤。

第二节  构建农业空间格局

23条  塑造“三区”的农业空间格局

乌蒙山区农产品主产区。包括会泽县、宣威市大部分区域,重点保障玉米、小麦、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种植,发展早熟苹果、夏季草莓、露地生态蔬菜、当归、银杏、生猪、肉牛等特色产业,打造一批特色水果、绿色蔬菜、特色中药材和生态畜禽等特色现代农业基地。在土地资源过度利用的区域,适度休耕,调整农业结构,降低垦殖率。

中部坝区农产品主产区。包括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陆良县大部分区域以及师宗县和富源县北部,坝区相对集中,严格控制农业用水,发展节水农业,重点保障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种植,做优做精做特黄桃、早熟苹果、山地蓝莓、花卉、魔芋等特色农产品,形成一批特色水果、新兴花卉、绿色蔬菜等特色现代农业基地。

东南槽区农产品主产区。包括罗平县大部分区域、富源县南部和师宗县南盘江沿岸区域,重点保障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种植,发挥气候和资源优势,发展油菜作物、沃柑、柠檬、柑桔、小黄姜、薏仁等特色农产品,打造一批热区水果、热区蔬菜、特色中药材等特色现代农业基地。

24条  优化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布局

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地保护,从根本上守住粮食生产功能区规模,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粮食主产区充分发挥优势,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量有提升,曲靖中心城区、宣威中心城区和会泽中心城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强化农产品就近供给,保持一定的粮食自给率。农田整治投资向粮食主产区倾斜,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选址。

树立大食物观。从耕地资源向整个国土资源拓展,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向森林要食物,向江河湖要食物,向设施农业要食物,从传统农作物和畜禽资源向更丰富的生物资源拓展,发展生物科技、生物产业,向植物动物微生物要热量、要蛋白。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巩固壮大优势产业。健全完善以高原特色农业6大重点为主的产业体系,集中发展粮食、蔬菜、水果、花卉、中药材和畜禽等优势特色产业,推进“九带多点”的优势产业集群建设,打造面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粤港澳大湾区的优质蔬菜供应基地、全省高端水果新兴产区、肉食品生产加工基地。积极引导特色农产品生产区由传统的农业生产功能向以农业生产为主导功能、生态保育和休闲景观多功能融合发展的方向转变,提高农业附加值,推动曲靖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

推进49”农业生产基地建设。着力打造4个综合型现代农业产业园,集生产、加工、仓储物流、休闲农业观光等于一体,分别位于陆良县、宣威市、马龙区和会泽县。建成9个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保障粮食、蔬菜、水果、花卉、中药材和畜禽6大重点产业空间,提升农业用地效率。

保障特色产业生产用地。围绕水果、蔬菜、中药材、花卉、畜禽、林下经济等各类特色产业发展,保障相关产业用地。加快推进“一县一业、一乡一产、一村一品”,以“宣威火腿”“陆良蔬菜”“麒麟蓝莓”“沾益珠源益品”“师宗沃柑”“马龙苹果”“富源魔芋”“罗平小黄姜”“会泽软籽石榴”等为重点,以做精做优为导向,培育一批有优势、有影响、有竞争力的高原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绿色高效现代设施农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升土地产出效率。

确保都市农产品供给。围绕城市人口对农副产品的需求,统筹农产品产销地、农产品市场、冷链用地布局,在曲靖中心城区以及陆良、宣威等中心城区周边,建设粮食基地、蔬菜基地、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基地,提高生鲜农产品就近供应能力。

拓展现代设施农业空间。提升设施农业发展质量,加快使用现代设施装备弥补水土资源短板,合理保障设施农业用地。发展现代设施种养业,重点推广高效绿色种植、标准化规模养殖和产地初加工、农产品精深加工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设施设备。鼓励发挥清洁能源优势,建设水肥一体化的农业工厂,发展无土农业,提高产品供给能力。坚持适度规模、草畜配套、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和废污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配套建设畜产品加工交易设施,形成点状布局、串点成片、适度集群的标准化养殖基地(小区)。鼓励在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等区域优先探索形成一套低能耗、低成本、生态安全、高效高产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三节  促进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提升

25条  统筹村庄规划布局和建设管控

统筹优化村庄布局。村庄布局规划中村庄分类应分至自然村层级,划分为集聚发展、整治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和搬迁撤并五种村庄类型,进行差异化引导。原则上坝区村庄严控新增建设用地,村庄新建项目以整理土地为主导方向,引导布局零乱、居住分散、闲置低效的自然村及居民点向县城、中心集镇和中心村集中,向坝区边缘的宜建山地布局,控制村庄无序散乱蔓延。山区村庄可结合实际适度增加建设用地、预留弹性发展空间,引导村庄向宜建山地布局,鼓励山区村民进城进镇。

加强村庄规划引领。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逐步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把村庄规划作为乡村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合理确定村庄建设管控边界,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引导农村宅基地集中布局,统筹布局乡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设施和公共设施,促进设施共建共享,提高资源利用节约集约水平。

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定地方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办法,协调开展农村宅基地腾退、调整和有偿使用,指导村民依法实施宅基地建设活动。

26条  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空间

统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空间。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在确保农业生产能力不下降的前提下,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业教育、农业科普、农事体验等产业,拓展土地使用功能,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直接服务种植养殖业的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产业,原则上集中在行政村村庄建设边界内布局。充分保障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乡村旅游、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需求,助力乡村振兴。

建设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点。以风景名胜区和中国传统村落为核心,打造“会泽—宣威—富源”和“罗平—师宗—陆”旅游观光示范带,推进旅游特色村镇和田园综合体示范点建设,开发环境养老、医疗养老、温泉养生、田园养生等项目,塑造村旅融合发展典范。以产业园区为支撑,以农特产品加工、生物医药产业、高原特色农业与生物资源加工等为核心,建设乡村经济发展片区,共享基础设施,辐射带动周边村庄发展,并提供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空间,塑造园村融合发展典范。

27条  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

打造两条乡村特色示范带。落实云南省绿美乡村行动计划,每个县(市、区)每年至少建成一个绿美乡镇、多个绿美村庄。围绕沪昆、杭瑞、汕昆、渝昆、麒师等高速公路和铁路沿线,南盘江、牛栏江“两江”流域和陆良彩色沙林、罗平九龙瀑布群、师宗凤凰谷等风景名胜区及罗平县钟山乡白古村、会泽县娜姑镇白雾村、沾益区大坡乡河尾村等周边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带。依托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曲靖段)建设,打造乡村红色旅游景点,“由点及”推动红色乡村发展,挖掘乡村红色元素,保护传承红色文化、红色精神,串联传统村落集聚区,推动红色乡村示范带建设。

塑造三类特色景观风貌区。构建高原坝区风貌区、高原山区风貌区和田园河涌风貌区三类风貌分区,突出曲靖独有的山水格局和厚重的历史、民族文化底蕴。塑造特色田园大地景观,改善河湖溪塘水体景观,保护绿色生态自然景观,构建蓝绿渗透、田园融合的乡村山水田园画卷。尊重地域差异、延续历史文脉,挖掘和彰显乡村文化符号、建筑特色,保护古村落、古建筑及传统特色民居,管控新建建筑风格,形成以滇中地区传统合院式民居为主,彝族、回族、壮族、苗族等少数民族建筑风貌为点缀的山水相依、多民族元素融合的村庄风貌。

四步走提升乡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处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采取分区分类的方式,优先整治南盘江、牛栏江等流域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传统村落、城乡接合部、人口集中、交通主干线、旅游村、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推进农村粪污治理,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推广适宜的卫生厕所改造模式,治理厕所粪污,积极推进旅游特色镇、特色村等旅游厕所改造建设,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面完善畜禽提升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升畜禽粪污处理能力和还田利用水平。推进提升村容村貌,统筹布局农房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村庄道路、通信电力等设施,引导房屋改造和新建,充分利用废弃空间、闲置空间,持续推进“三清一改”人居环境提升行动。

28条  统筹推进乡村振兴

分区全面推进和巩固乡村振兴,拓展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发展路径,统筹产业空间保障、资源要素配置。建设乡村振兴样板,彰显乡村振兴的示范效应,夯实脱贫基础,提高脱贫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乡村振兴引领示范区。包括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主要任务,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打造城乡融合、生态宜居、产业特色鲜明、基础设施完善、农村安定和谐的乡村振兴引领示范区。

乡村振兴强力推进区。包括陆良县、罗平县、富源县和师宗县,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强力推进乡村振兴。集中资源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基础设施、公服设施共建共享,持续提升城乡环卫、公交、教育、医疗等一体化发展水平。

乡村振兴巩固提升区。包括会泽县和宣威市,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主要内容,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和摘帽不摘监管的“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实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精神文化、生态治理等提升工程,进一步夯实脱贫基础,着力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难题。

第四节  推进国土全要素综合整治

29条  强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滇东北山地地区,涉及麒麟区的茨营镇、越州镇、东山镇,陆良县的板桥镇、芳华镇、活水乡、小百户镇,马龙区的纳章镇、大庄乡、马鸣乡等,以提升农用地地力、增加农业生产力为目标,推进农用地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兼顾发展特色农旅,重点实施农旅基础设施配套、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生态修复、景观提升等。

珠江源头地区,涉及沾益区炎方乡、盘江镇、播乐乡和白水镇等,宣威市除务德镇和西泽乡以外的其他乡镇,以小流域为单元,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工程,重点实施耕地提质改造、坡耕地综合整治、宜耕后备资源开发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低效林园地改造等。

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域,主要涉及会泽县。推进农用地整治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改善耕作条件,逐步提升农田蓄水保土能力,推进耕地提质改造,降低耕地破碎化程度,提升农田生态质量,促进耕地增质增量。开展村庄建设用地整治、空闲废弃地复垦,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风貌。

30条  科学开展土地污染防治

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提升生态系统服务,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加强农用地土壤质量监测,建立农用地土壤预警机制,开展农用地土壤保护专项规划。严禁使用未达标的工业污水和城市污水灌溉农田。至2035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土壤生态系统功能得到全面改善。

31条  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过开展田块平整、排灌设施建设、田间道路建设、农田防护、电力设施建设等农田基础建设,提升农田地力,全面增强农用地生产功能。围绕马龙区大庄乡、旧县街道,麒麟区东山镇,沾益区白水镇,陆良县芳华镇等区域,以坝区及15度以下低丘缓坡区为重点,实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旱改水、坡改梯力度,建设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加快推进师宗大同灌区、会泽工农大沟灌区、沾益渔洞水库灌区、沾益三里桥水库灌区、麒麟茨营灌区、宣威灌区、会泽灌区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因地制宜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喷灌、微灌、集雨节灌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完善农田基本排灌系统。

32条  适度拓展耕地后备资源空间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应与农业人口分布相适宜,避免撂荒;鼓励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旱改水、坡改梯等工程建设,以大批量、小规模方式补充耕地。以麒麟区、马龙区、罗平县、宣威市等为重点,结合水资源供给、土壤和光热等条件,通过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等方式,适度将25度以下适宜开发的荒山荒坡、低效园地、低效残次林地等作为耕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林地、湿地、河道湖区、严重沙化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生态脆弱地区、污染严重难以恢复地区、25度以上陡坡地、重要水源地15度以上坡地等区域开垦耕地。

33条  降低超载农业空间开发强度

在会泽县、宣威市资源环境严重超载区域,重点实施陡坡耕地退耕、坡耕地休耕,降低垦殖率和国土开发强度。在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陆良县、师宗县、富源县坝区等水资源匮乏区域,发展节水农业,控制水产养殖、高耗水蔬菜水果种植,降低农业用水总量。

34条  推进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

整理农村建设用地。以会泽县、宣威市和富源县为重点,推动空心化村庄整治,鼓励一般农业空间内的闲置宅基地转为农用地,引导闲置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以马龙区、富源县、麒麟区、沾益区、陆良县为重点,鼓励闲置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高农村整治闲置土地的积极性,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发展集体经济,支持利用闲置农村建设用地申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发展集体经济产业;以富源县、宣威市、会泽县、罗平县和沾益区为重点,鼓励闲置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功能调整及分类再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复垦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对村镇周边历史遗留损毁土地进行复垦,重点推进麒麟区珠街街道和越州镇、会泽县古城街道、沾益区金龙街道、陆良县三岔河镇和马街镇等重点村镇周边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和水土流失灾害高发区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利用,全面盘活废弃矿山和自然损毁土地资源,推进土地资源合理再利用,促进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第五章  维育珠江源头生态空间

第一节  构建生态空间格局

35条  构筑“一核两域四带六点”的生态空间格局

一核。加强以珠江源为核心的生态系统保育。以珠江发源地为核心,保育珠江源区域水源涵养林及其生态系统,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两域。强化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域(曲靖段)、东南部喀斯特地域(曲靖段)的生态治理。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土流失防治,维护珠江、长江流域生态安全。

四带。推动珠江生态廊带、小江次级生态廊带、南盘江—黄泥河次级生态廊带以及滇东北—滇中水土保持廊带的生态建设和生态修复。其中,珠江、小江、南盘江—黄泥河生态廊带沿河建设生态缓冲带,河道内生态环境以自然修复为主,提高水源涵养和净化能力;滇东北—滇中水土保持廊带重点保障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域(曲靖段)、东南部喀斯特地域(曲靖段)两处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的连通性。

六点。实施自然保护区分类分级管控。对云南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云南富源十八连山、会泽驾车、师宗丁累大箐、沾益海峰、珠江源5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典型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等,实行分类分级管控与保护。

36条  筑牢珠江源头生态屏障

筑牢珠江源头和珠江、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提升生态系统完整性、稳定性和服务功能。牢固树立上游意识,加强珠江流域(曲靖段)源头治理,改善南盘江及北盘江等重点流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深化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金沙江流域(曲靖段)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落实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推行林长制,推进金沙江、南盘江流域的江河及湖库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护岸林及重要通道防护林建设;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建立全市湿地保护名录,利用湿地自然公园开展湿地科研、监测、宣教工作,实施全民湿地保护行动。

第二节  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

37条  构建涵盖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确保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等得到系统保护。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完整、物种栖息地连通、保护管理统一的原则,对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优化,保护好市域内现有的6个自然保护区和20个自然公园。

38条  加强自然保护区管控

将典型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区域划入自然保护区,重点维持和恢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及赖以生存的栖息环境。

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将资源禀赋突出的自然公园调整为自然保护区,将符合自然保护区设立条件的保护空缺区域纳入自然保护区。

39条  强化自然公园建设

将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具有生态、观赏、文化和科学价值,可持续利用的区域划入自然公园,有效保护森林、湿地、水域、草原、生物等珍贵自然生态系统,以及所承载的景观、地质地貌和文化多样性。

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重点将未纳入自然保护区范围的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以及符合自然公园设立条件的保护空缺区域纳入自然公园。

第三节   强化生态要素保护利用

 40 条   强化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对饮用水源保护的要求, 以实现水 资源可持续利用与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为目标,加强饮用水水源环 境保护、管理和监督,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满足 城市饮用水安全需求,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城市经济社会可 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各县(市、 区)加快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划定工作, 日供水规模 1000 吨或服务人  10000 人以上农村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增设准 保护区。各地在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的前提下, 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要求 开展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重点推进水城水库、独木水库、 白浪水库、西河水库等城镇水源地的保护。潇湘水库等市域内各水 源保护区,其保护范围未获准调整或未实施完成替代水源及有关输 水工程前,严禁进行违反水源保护要求的任何建设活动。

 41 条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

1.严格实施林地分级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征占用林地项目禁限目录,必须占用或征收林地的,须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项 目用地原则上限制使用天然林、公益林及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合理划分林地等级, 实施林地分级管理。

2.加强公益林管护和森林质量提升

以会泽县西部牛栏江两岸,宣威市东山、分水岭,沾益区珠江 源等地的公益林为重点,加强生态安全建设和管护,建立统一管护 体系,优化责任区,做好公益林保育,稳定重点水源区公益林布局, 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和石漠化土地水土流失治理,培育以常绿阔叶 林或针阔混交林为主的公益林树种结构,提高江、河两岸森林的水 源涵养能力,加大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力度,加大生态效益低下 林地改造力度,优化森林结构功能,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稳定 性和碳汇能力,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

3.合理确定造林绿化和林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

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将造林绿化空间和林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进行 管理,原则上在规划确定的造林绿化空间和林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 范围内开展造林绿化及林地补充工作。

 42 条   强化草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1.加强草地资源保护

严格保护重要江河源头、 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区位的草原, 以会泽县大海草山、麒麟区朗目山、宣威市乌撒大草原、沾益区谭家营、罗平县白腊山等为主体,将维护生态安全、保障草原畜牧业 健康发展的重要草原划为基本草原,严格执行草原征占用管理,实 施草原资源用途管制,严禁擅自改变用途和性质,确保基本草原面 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

2.推进草地资源合理利用

依托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等生态项目的实施,加大退化草原生态治理力度。加强 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保护、石漠化草地修复, 因地制宜适度开发其他草地等为宜耕后备资源。健全完善草原资源动态监测,发展 草原节水灌溉,实行以草定畜、建立草畜平衡制度等措施,综合改 善草原生态环境, 以生态保护为主,在确保草量不减少、草质不降 低的前提下,适度引导发展生态旅游。

 43    强化湿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严格湿地用途监管,有效遏制自然湿地萎缩和河湖生态功能下降趋势,基本保证主要河湖生态水量,稳步提高湿地保护率。确保湿地面积保持稳定, 自然湿地面积不减少。

巩固沾益区西河和海峰、师宗县丹凤等湿地公园建设成效,持续推进麒麟区南盘江、马龙区汇龙溪、陆良县白水塘等湿地公园建设,建成以重要湿地、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为主体,一般湿地和湿地保护小区为补充的湿地分级分类体系。

严控除国家重大项目、湿地保护项目外的其他建设项占用湿地,加大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湿地治理修复力度 ,逐步恢复花山水库等重要水源区及牛栏江、南盘江生态涵养区等生态功能,减缓湿地退化。持续推进湿地认定及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加强湿地保护监督管理。

第四节  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44条  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细化落实云南省“滇东北—滇中水土保持廊道”在曲靖市域内的总体走向,构建“两核心、四廊道”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以珠江源、南盘江流域为核心,以可渡河古驿道生态文化廊道、以礼河生态文化廊道、块泽河生态文化廊道、南北盘江重要生态文化廊道等为骨架,形成空间联系紧密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持续利用网络。围绕黑颈鹤保护,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与国际合作,打造曲靖生物多样性保护名片。

45条  保护重要生物廊道

协同构建昭通大山包—曲靖会泽—威宁草海—昆明寻甸等候鸟迁徙通道与栖息地体系,推动区域联动与整体保护。

持续推进候鸟迁徙监测与保护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持续优化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促进保护区及其周围的湿地恢复和栖息地体系完善。

46条  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

细化落实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域。开展会泽县小江流域石漠化综合修复治理,维育生物多样性的环境本底;做好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外来物种入侵防护工作。

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加强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保护修复。逐步搭建和完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与临时收容救护点相结合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规范收容救护和放归管理,全面提高救护管理能力。

加强野生植物保护。布局完善野生植物就地、迁地和回归等保护体系。划定古茶树(园)保护管理区,开展古茶树生境修复。加强古树名木保护。

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提升有害生物防治能力,以生态调控为基础,对外来入侵物种开展持续控制,对危害较大的物种实施治理,遏制重大有害生物扩散蔓延,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建立外来入侵物种重大生物灾害或疫情检疫执法联动机制,严格外来物种审批和管控。

第五节  强化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47条  明确生态系统修复目标

科学布局生态修复重大工程,提升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完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全面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为筑牢珠江源头和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提高滇东南、滇东北山地石漠化重点区域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促进形成市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新格局,为建设“绿美曲靖”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2025年,重点区域的核心生态问题得到缓解,珠江源头、南盘江、牛栏江、小江生态环境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健康状况得到提升;退化生态系统得到初步修复;森林、草原、河(湖)、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明显提升,珠江源头和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总体稳固。至2035年,全市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高,生态稳定性明显增强,自然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实现“绿美曲靖”的建设目标。

48条  因地制宜实施水系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实施牛栏江、金沙江、南盘江、北盘江水系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岸线整治修复应顺应原有地形地貌,保持岸线自然风貌。建设河流生态缓冲带,开展生态护坡护岸建设,加固河岸基础,开展植被恢复和湿地修复,丰富河流湿地生物多样性,促进河岸生态系统稳定,提升河流自净能力,提高河流生态功能。

实施珠江源头水源涵养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涉及沾益区炎方乡、盘江镇、播乐乡和宣威市的热水镇。着力加强马雄山等重点区域的保育修复,加强天然林保护、退化林修复、公益林管护,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以小流域为单元,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升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服务功能;加强生物多样性本底更新调查,开展监测与评估。至2025年,推进珠江源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珠江源水源涵养林及生态系统保育、退化草原生态修复等;至2035年,持续推进珠江源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

实施牛栏江流域水土流失与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涉及马龙区的通泉街道、鸡头村街道、王家庄街道、旧县街道、马过河镇、月望乡等,沾益区德泽乡、菱角乡、大坡乡等,宣威市务德镇、西泽乡等,会泽县乐业镇、者海镇、矿山镇、迤车镇、大桥乡、雨碌乡、上村乡、鲁纳乡、火红乡、田坝乡、纸厂乡、大井镇、马路乡等。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重点开展牛栏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护岸林、水库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和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流域防护林体系,全面改善严重石漠化地区生态状况。

实施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修复工程。主要范围为小江—以礼河流域,涉及会泽县娜姑镇、驾车乡、大海乡、待补镇、五星乡、老厂乡、新街回族乡等。推进小江流域造林绿化和河岸线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干热河谷生态治理,保护天然林,建设长江防护林,综合开展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森林抚育。采取退化草原生态修复、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土保持、土地综合治理等措施,大力推广旱区集水节水技术,恢复受损地区生态系统。开展水环境治理,改善长江上游水环境,实现可用水资源与用水总量相匹配。

49条  多措并举推动矿山生态修复

多措并举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通过地质环境治理、地形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等综合治理措施,恢复矿山生态。至2025年,治理恢复面积1900公顷;至2035年,治理恢复面积2500公顷。

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整治,稳步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至2035年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得到全面修复保障。严格落实生产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责任,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等相关制度,依法制定有关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加强矿山废污水和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

50条  精准发力加快石漠化地区生态修复

结合区域地理气候特征,扬长避短推进“石漠化生态修复+”系列工程。在陆良县西部、会泽县北部等采取生态搬迁、封山育林、引进光能产业等综合措施,推进石漠化生态修复工程。

农业生产为主导的石漠化地区,涉及会泽县东南部、宣威市西北部、陆良县东部、师宗县东南部等,大力推广旱区集水节水技术,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工程,巩固农业生产基础;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生态农业和生态畜牧业,鼓励人口从农业转移到合理开发的矿产业和生态旅游业,逐渐降低石漠化地区土地的承载压力。

石漠化中度以上地区,分区分类开展石漠化生态修复工程。沾益区南部、麒麟区北部、马龙区东北部重点推进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工程;师宗县北部、陆良县东部和南部重点开展地表损毁迹地修复;富源县中部、罗平县北部重点开展岩性治理;会泽县西南部重点开展固坡治理。

2025年,重点推进滇东北、滇东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牛栏江流域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区生态综合治理、公益林体系建设、水源涵养林建设、城市面山绿化建设等;至2035年,持续推进全域岩溶地区石漠化区治理工作。

51条  整体提升“山水林田湖草”质量

有序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强化湿地用途管控;开展退化湿地修复,恢复湿地动植物生境,改善湿地生态状况,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实施退还水生态空间项目,改善湿地周边生态状况,通过水系连通、微地形改造、植被恢复等措施提升湿地生态功能。至2025年,重点推进沾益西河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生态保护与修复;至2035年,持续推进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

持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优化提升林地质量。开展退化林修复,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森林质量,提升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开展城镇面山生态治理与景观修复,加快城镇面山破损山体和灾毁林地生态治理,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和森林乡村建设,改善人居生态环境质量。

完善草原生态监测、草原生产力评价体系,推进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工程。

第六节  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52条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以推行西河水库径流区生态补偿机制为试点,完善市域内河流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明确考核标准及资金筹措分配路径,构建上下联动、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同步协商探索珠江流域跨区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生态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逐步建立生态补偿的市场化、多元化机制。

53条  提高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有效发挥森林、湿地、草原、土壤、岩石的固碳作用,通过实施“巩固提升、计量监测、价值转换、试点示范、科技支撑”等五项行动,推进以碳汇为载体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严格保护天然林、自然湿地、草原等生态资源,实行总量、范围管控,确保现状碳汇能力稳定;开展生态系统培育和修复工程,实现碳汇有效增量;结合东南部喀斯特地域(曲靖段)石漠化综合治理,开展珠江流域岩溶碳汇调查,探索岩溶固碳增汇试验建设;开展碳汇生产潜力和价值评估,实施碳汇计量和监测,在碳汇交易方面先行先试。

54条  加强重点商品林基地建设

遵循“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和“长中短周期相结合、以短养长,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相结合”的商品林建设原则,以推动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为重点,大力营造和发展乡土、珍贵树种大径级用材林、中短周期用材林、木本油料林,改善曲靖现有人工商品林林地质量和结构,增强林产品供给能力,提升营林效益,带动林农致富增收,维护生态安全与木材安全,实现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

55条  提升湿地复合功能

完善沾益海峰湿地、西河湿地公园等重要湿地基础管护、办公及宣教设施建设。鼓励因地制宜开展符合湿地保护要求的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等活动,采取定向扶持、产业转移、社会共建等方式,推动湿地周边地区绿色发展,促进经济发展与湿地保护相协调。

第六章  建设集约高效城镇空间

第一节  构建城镇空间格局

56条  构建“一主一副、多点支撑、四廊联动”城镇空间格局

一主。一个市域中心城市,以曲靖中心城区为核心,建设曲靖市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和主中心,推动现代产业、创新人才、高端要素向市域中心城市集聚,推动“麒沾马”一体化发展,辐射带动富源、陆良构建曲靖城镇圈,发挥云南省域副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作用。

一副。一个市域副中心城市,以宣威中心城区为核心,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强化宣威中心城区空间承载能力,加强与市域主中心协同联动,建设经济实力强、人民生活富、生态环境美的曲靖副中心城市。

多点支撑。多个县域中心城市和重点镇,以陆良县、罗平县、师宗县、富源县、会泽县县城为重要载体,巩固和提升县城在市域城镇格局中的重要作用,建设产业特色突出、城乡高度融合、人民安居乐业的现代化高品质县城。以人口集中、区域条件突出、经济产业基础较好的乡镇(街道)为重点,建设若干连城带乡、交通便捷、服务完善的重点小城镇。

四廊联动。四条城镇发展走廊,以沪昆、南昆—汕昆—汕昆、贵昆—杭瑞、银昆—曲泸—曲泸四条交通廊道串联各个节点,引导产业、人口等要素集聚。

57条  建设曲靖城镇圈

强化曲靖中心城区辐射带动能力。充分发挥曲靖中心城区在全市政治、经济、科技、文化、金融、创新等方面的核心作用,引导要素集聚,优化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全面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推进内涵式集约式发展,努力建设产、城、人高度和谐统一,彰显西南高原山水特色,蕴含独特历史文化魅力,承载高品质美好生活的公园城市。

推进产业梯度转移,构建分工协同的产业圈。曲靖中心城区集聚绿色硅光伏、新能源电池等先进制造业以及金融服务、科教创新等服务产业,引导云南马龙产业园区红桥片区、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水片区和花山片区、云南麒麟产业园区、富源产业园区、陆良产业园区有效承接曲靖中心城区和昆明、贵阳等城市产业转移,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制造业、高附加值制造业和服务中心地区的配套产业。

推进城镇圈内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构建城乡融合的服务圈。曲靖中心城区为核心,配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水平医疗机构、高水平文化场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省教育次中心、区域医疗康养中心、区域文化体育中心、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区域科研创新中心、区域商贸会展中心,辐射城镇圈及更大范围。完善县城及重点乡镇公共服务配套,加强教育、医疗、文化、殡葬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对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工程的空间支撑。统筹城镇圈内城乡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一体化布局,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

完善交通网络,建设快速畅达的通勤圈。加快推进曲靖中心城区连接周边县城、乡镇、村庄的交通设施建设,加强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的有效衔接,改善“断头路”“瓶颈路”。加密公共交通网络,有序推进道路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及城市公交快速接驳,构建便捷、智能的城乡公共交通体系。

推动曲靖城镇圈率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通过绕城高速、沪昆高速、滇中环线高速、沪昆高铁等交通联系,强化曲靖中心城区与外围乡镇(街道)、富源、陆良等半小时通勤圈覆盖区域的功能整合,形成宜居宜业、共建共享的城乡一体化区域,在全市率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58条  构建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

1.人口与城镇化

2035年,全市常住人口预计达到600万,城镇常住人口预计达到420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预计达到70%;中心城区常住人口预计达到180万,中心城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预计达到95%

2.城镇等级规模

构建“市域中心城市—市域副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重点—一般镇”五级城镇体系。

第二节  构筑优质高效的生产空间

59条  构建联动区域的产业空间结构

全面优化产业布局,形成“一核引领,两带集聚,多组团联动”的市域产业空间结构。“一核引领”即中心城市产业集群承载区,打造产业发展与城市空间深度融合的产业核心,发挥引领作用。“两带集聚”即依托昆曲产业协同发展带和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移黄金带,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多组团联动”即外围各县(市)以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为载体,整合联动形成承载特色产业集群的产业组团。

60条  优化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发展布局

全链条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制造业强市,以资源、交通等要素布局为基础,以产业、城镇、人口协调发展为导向,通过“退出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全面整顿、规范、提升现有开发区。整合优化后,全市形成1个国家级经开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省级经开区(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省级高新区(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7个省级产业园区(云南马龙、麒麟、罗平、师宗、陆良、富源、会泽产业园区),引导园区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园区承载能力和产业集聚水平显著增强,有力助推园区高质量发展,推动园区产业联动,切实保障现代产业集群和高端食品、文化旅游等特色产业发展空间。

61条  保障工业用地和创新空间供给

保障工业用地供给,以县(市、区)为单元,按照严守底线、刚弹结合、节约集约、盘活存量、引导集聚、保大保优的原则,科学划定工业用地红线,优先保障绿色硅光伏、绿色铝精深加工、新能源电池等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优先保障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绿色低碳产业园区等用地供给。工业用地红线管理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工业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应当实施特殊保护、严格管理,工业用地红线内原则上仅允许规划工业相关建设项目,不得规划除正面清单以外的其他项目。引导制造园区向研发创新区转型,培育建设高质量的产业经济载体,保障创新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和生产空间需求,形成对创新型经济的有力推动、有效支撑。

62条  推动城镇工业用地提质增效

优化城镇工业用地供应,衔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引导中心城区传统产业功能空间有序腾退。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促进产业结构布局优化调整,整合改造各类“小、散、乱”的工业用地,引导污染、低效工业用地有序腾退或转型升级,促进新增工业用地合理布局和规模集聚。挖掘存量工业用地资源,鼓励用地单位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环保、消防、建筑结构等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土地整理、开发建设地下空间等途径提高工业用地的利用效率。

第三节  打造宜居便捷的生活空间

63条  完善住房保障和住房供应体系

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住房供应体系建设,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售并举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

建立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满足各类人群的差异化居住需求。保障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的建设空间。结合产业空间和交通站点,合理配置人才公寓,推动职住空间平衡。全面提升居住品质,满足改善型住房需求,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改善基础设施,推“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

64条  优化公共服务体系

构建“五级六类”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覆盖多尺度城乡生活圈。针对“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和生活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六个类型,构建“市级—县(市、区)级—街道(镇)—社区级—街坊级”五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实现设施统筹和公共服务均等化。

市级公共服务设施。以曲靖中心城区功能主轴为载体,打造市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成为高等级公共服务功能的载体。支持宣威建设教育、社会福利等市级公共服务设施,发挥覆盖全域的服务功能。

县(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在各县(市、区)城区,围绕公园绿地和公交枢纽,建设面向全县(市、区)服务的公共服务中心。鼓励麒麟区、宣威市分别建设形成2个公共服务中心,支持其他各县(区)集中建设1个公共服务中心。市域形成5个区级生活圈和7个县(市)城区生活圈,为县(市、区)域提供高质量公共服务。

街道(镇)级、社区级、街坊级设施。在交通便利或临近公园绿地的区域统筹布局,建设面向所在街道(镇)、社区、街坊地区服务的公共服务中心,促进教育、医疗、文化、养老向基层延伸,满足城镇居民步行515分钟基本生活圈服务需求。

65条  统筹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公共教育。围绕全省教育次中心的目标任务,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教育设施布局体系。市域中心城市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在曲靖中心城区建设高等教育集聚区。以高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提升对全省的教育服务能力。曲靖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区配套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各级城镇按标准配置中小学,加强学前教育设施和托育机构建设。

医疗卫生。围绕区域医疗康养中心的目标任务,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形成以区域医疗中心为引领、综合医院为支撑、专科医院为补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优质高效、错位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市级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康复医院、急救中心和中心血站,强化医疗资源优化和整合。至2035年,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不低于7.5张,实现城乡居民步行15分钟内能到达1所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目标。

公共文化。重点加大市级、县(市、区)级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度,提高文化设施开放率,提升城市文化影响力。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在曲靖中心城区北部集中布局。加快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曲靖段)等文化基础设施。谋划建设曲靖珠江源世界地质公园。引导县(市、区)级公共文化设施集中布局。发展新兴文化产业,积极发展演播、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鼓励支持老厂房、工业遗存和商业综合体等拓展文化创意空间。

公共体育。构建完善清晰的公共体育设施体系,优化体育设施的空间布局,推动改旧建新持续发展。市级公共体育设施在曲靖中心城区北部集中布局。推动现有市级场馆升级改造,注重竞技体育与全民运动的结合,实现高质量发展。依托县(市、区)级全民健身中心整合体育馆、游泳馆、体育场地等多元功能,形成体育设施综合体。结合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公园、广场等建设街道(镇)级体育设施,尽量靠近教育设施布局,实现资源和设施共享。与社区综合服务站结合设置社区级体育设施,充分结合小游园、小广场等开敞空间布局。至2035年,力争全市人均体育用地面积不低于2.8平方米,实现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

社会福利。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和儿童友好城市,营建老幼幸福、安全的生活环境。重点建设1个市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1个市级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按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城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新建或改扩建县(市、区)级社会救助设施,兼容配置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实现社会救助设施建设全面达标。新建或改造殡葬设施,满足殡葬服务需求。

生活保障设施。推进“全国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建设,优化社区便民生活圈,逐步建立功能完备、多业融合的生活保障设施布局体系。

66条  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共享鼓励利用已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闲置用房开展其他公共服务。

鼓励利用中小学、职业教育学校闲置校舍积极开展托育服务、特殊教育等,利用城市文化设施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素质教育、社会实践,利用社区文体中心(站)开展社区继续教育。多个学校校址集中或组成学区时,各校宜合建可共用的教学建筑和场地。

引导新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建设。各县(市、区)引导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文化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及多功能运动场地、养老设施、托育设施等集中形成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不断提升社区综合服务能力。至2035年,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推进建立校、企事业单位的文化和体育设施面向社会的开放机制。鼓励学校将部分教学建筑和全部运动场地作为社区服务设施对外开放共享。至2035年,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率达100%

67条  实施城市更新

按照综合整治类、生态修复类、历史文化保护类、拆除重建类、功能改变类5个类别分类推进城市更新。采取“微改造”“全面改造”和“综合改造”相结合的更新模式,通过结构功能调整、环境治理改善、公共设施完善、特色空间和城市风貌塑造等多种手段,推进重点领域城市更新。围绕“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内容,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改造;以县(市、区)为单位,储备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以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和产业能级为重点,推进老旧厂区改造,积极发展设计咨询、科技、金融、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按照统一规划、连片改造的原则,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

第四节  建设绿美共融的生态空间

68条  协调城镇建设与自然山水的关系

立足“珠江源头第一城”的资源禀赋优势,突出曲靖山坝镶嵌的自然地理格局特色,促进城镇建设与周边山水田园共融。将山水林田湖等自然要素融入与渗透到城镇建设空间,重视山水边界、山城田城空间关系及视线廊道处理,构筑“显山露水”的城镇形态,促进城镇与周边生态环境相融合。

69条  统筹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的生态空间

依托郊野公园、城市公园、滨河绿地、都市农业等绿楔,统筹周边生态控制区,控制城市蔓延、实现生态防护。科学规划布局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的绿环绿廊绿楔,融合生态保护、休闲游憩等多种功能,打造区域和城乡生态廊道,串接山、水、城、田。拓宽沿城市主导风向的大型线状生态要素,打造复合型通风廊道。加强交通要道两侧及可视范围内第一重面山区域绿化建设。

70条  建设绿美城镇

以曲靖中心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国省道沿线、重点旅游景区周边和城郊乡(镇)政府所在地为重点,建设城市绿道网络体系,合理规划建设公园,推广城市立交桥、墙面、屋顶等立体绿化,推进主干道、步行街、入城门户、主要交通节点、历史地段、滨水空间、城市广场、地标性建筑周边、重要公共建筑周边等重点区域的绿化美化,打造一批群众喜爱的“打卡点”和“场景”。做好城市面山、河湖绿化美化提升和城郊补绿提质工作。在重点乡镇开展公园、绿道建设,加快道路林荫化、空闲地增绿补绿、庭院绿化美化等,乡(镇)、村绿化美化要与周边自然山水景观、田园风貌、景区特色等相协调。

第五节  促进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71条  引导建设用地供给

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和民生、公益类、重点产业等重大项目用地需求,保障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必要用地。强化城镇开发边界对建设用地规模刚性约束,严格限制城市无序蔓延,引导城镇建设更加集中紧凑,强化产业向重点发展园区集聚,引导零星工业用地减量化发展。

72条  盘活建设用地存量

加快推进存量建设用地转型利用,全面梳理存量低效建设用地规模,推进“闲、小、散、乱”存量土地盘活利用,鼓励城镇低效用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功能置换、转型提升等方式进行再开发。建立存量建设用地退出激励机制,推进老城区、棚户区、旧厂房、城中村的改造和保护性开发,发挥政府土地储备对盘活城镇低效用地的作用。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推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与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相挂钩。

73条  创新集约节约用地模式

完善指标约束机制,在建设项目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建立以容积率、建筑系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为主要指标的工业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奖惩机制。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土地。完善城乡建设用“增存挂钩”机制,推动建设用地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探索土地用途混合配置,引导立体用地,加强地上地下空间资源统筹管理。

第七章  塑造高品质的中心城区

第一节  完善“麒沾马”一体化的空间布局

74条  划定中心城区范围

中心城区范围东侧以南盘江和南片区东边线为界,南侧以温泉片区、潇湘水库和马龙区小寨片区为界,西侧以马龙城区和云南马龙产业园区鸡头村片区为界,北侧以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片区、南海子片区及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西片区为界。中心城区范围总面积约375平方千米。

75条  塑造“双核、两轴、三带、六片区”的空间结构

1.双核

依托麒麟花园—西城公园—城市商务中心及周边地区建设市级功能中心(城市中央活力核)。

依托寥廓山—潇湘水库及周边地区,建设城市生态景观核心。

2.两轴

塑造三江公共服务发展轴、中央活力发展轴两个发展轴。

3.三带

构建昆曲产业协同发展带、南盘江城乡融合发展带、潇湘生态休闲发展带三条发展带。

4.六片区

规划形成以商业商务、文化体育为主导功能的中心片区,以商贸会展、商务服务为主导功能的商贸北区,以科教研发、先进制造为主导功能的智造西区,以高新产业、文旅休闲为主导功能的高新南区,以绿色生活、创新创意为主导功能的盘江新区,以及以生态景观、观光游憩为主导功能的潇湘片区。

76条  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优化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居住用地布局优化。遵循集约、宜居、绿色、舒适原则,提升城市居住空间品质;提高城市核心区与产业集聚区居住用地比例,加快促进产城融合;统筹推进老旧社区更新,重点保护好具有历史价值的城市居住空间,有序推进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布局优化。落实云南省域副中心城市定位,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原则,构建更加完善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体系;强化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给,重点保障医疗、教育、社会福利等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布局优化。以建设公园城市为目标,推动结构性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比例稳步提升,加快促进各级城市公园建设,增加公园绿地供给,优化公园绿地布局;加强城市公园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社会服务功能,打造集约化高品质城市公共空间。

产业用地布局优化。落实曲靖“两基地”定位,优先保障主导产业有序落位;发挥省域副中心城市职能,保障商业服务业用地比例,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统筹安排各类产业用地规模,推动产业用地比例逐步提升;有序腾退位于城市中心地区的低效零散产业用地,促进产业集约化发展。

留白用地的管控和启用。规划留白用地,作为中心城区未来发展的弹性空间和战略大事件预留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满足安全、环保、卫生、防疫、消防等要求并开展必要的评估后,可以启用留白用地规划建设:因实施国家、云南省、曲靖市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因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需要;因实施重大民生项目需要;因其他重大事项需要。应逐步建立和完善留白用地的启用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留白用地启用时应明确具体的用地分类和用途。

第二节  强化住房保障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77条  加强城镇住房保障

强化住房居住属性,合理控制商品房开发规模和开发强度,多渠道筹措保障性住房,合理安排配置改善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安置住房、人才型公寓等各类住房,并做好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

78条  构建城市功能中心体系

规划形成“一主五专”的城市功能中心体系。

“一主”是指将麒麟花园—西城公园—城市商务中心地区塑造成为以金融商务和商业服务为核心的城市功能主中心。

“五专”是指以“五馆一中心”等为基础完善城市文化体育中心,以曲靖市中医医院等为基础完善城市医疗康养中心,建设城市商贸会展中心、科研创新中心和高等教育中心,形成中心城区五个专业中心。

79条  优化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公共教育。以高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在中心城区西部布局高等教育集聚区。保障曲靖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空间,持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设施条件。依托曲靖市中等职教园区和麒麟区中等职教园区,配套完善公共实训基地,建成现代职业教育示范区。结合人口和空间分布完善中心城区中小学布局,实现1015分钟生活圈全覆盖。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统筹布局幼儿园和托育设施。

医疗卫生。按照“严控增量、调整存量、提高质量、均衡布局”的原则,加强医疗卫生设施内涵建设。加快推动云南省区域医疗中心曲靖中心医院建成并投入使用,利用现有和在建医疗设施建设曲靖市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康复医院和急救中心。规划新建曲靖市中心血站。新建麒麟区第二人民医院、沾益区第二人民医院,扩建马龙区中医医院。一个街道或每35万人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个社区或每11.5万人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公共文化。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新建麒麟区和马龙区文化展示中心(兼游客服务中心)。一个街道或每35万人设置一个社区综合文化中心,一个社区或每11.5万人设置一个社区综合文化站。支持利用老厂房等工业遗存、老贵昆铁路、老街巷等拓展文化创意空间。

公共体育。提升市级体育设施品质和效能,逐步完善区级及以下体育设施建设。保障曲靖市军民健身公园建设空间。新建麒麟区游泳馆(池)、经开区体育中心(公园)、马龙区高原耐力训练与科研基地、沾益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4个体育设施,改造提升麒麟区少体校、麒麟区金麟湾体育中心2个体育设施。一个街道或每35万人设置一个街道级公共体育场地,一个社区或每11.5万人设置一个社区级公共体育场地。

社会福利。分区分级规划养老服务设施,新建麒麟区、马龙区等区级养老服务设施,实现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城市社区日间照料设施覆盖率100%。落实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要求,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5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且单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建成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逐步配置。完善儿童福利及未成年人保护设施,新建1个市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新建或改造县(市、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有序提升改造儿童之家。均衡布局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设施,新建沾益区社会救助站,扩建马龙区、麒麟区社会救助站。合理布局殡葬设施,提升殡葬服务保障能力。新建沾益区、马龙区2个城市公益性公墓。新建1个市级精神卫生福利机构。

生活保障。结合社区便民生活圈,配置日常基本保障性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活动场所,包括菜市场或生鲜超市、自助银行网点、快递服务站、快递自助点等。

80条  构建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

布局街道级服务设施,营造居住社区和产业社区15分钟生活服务圈,每个生活圈服务人口35万人。在交通便利或临近公园绿地的区域进行布局,以街道级社区服务中心为载体,重点优化配置初高中、社区足球场、托育设施、文化活动中心、卫生服务中心、老年活动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至2035年,中心城区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生活保障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实现步行15分钟全覆盖。

第三节  织绘山水交融的生态蓝绿空间

81条  塑造“三山五水”的绿色珠源山水格局

在生态保护与修复基础上,凸显“山水林田河湖”生态环境特色,构建曲靖中心城区“三山为屏、双廊入江、五水川流、百湖点”的总体山水格局。

三山为屏:划定朗目山山脉、青峰山—阳景山山脉、翠峰山山脉为中心城区生态屏障,作为城市地理边界和景观眺望点。

双廊入江:塑造潇湘水库—寥廓山—潇湘江生态廊道、西河水库—太和山—西河生态廊道,连通并汇入南盘江干流生态廊道,形成系统性的城市生态景观通廊。

五水川流:塑造南盘江、潇湘江、白石江、西河、马龙河五条水系绿道。其中,南盘江、潇湘江、西河、马龙河定位为生态型河道,承载生态涵养、蓄滞洪水等功能;白石江定位为城市景观型河道,承载城市景观串联等功能。

百湖点翠:划定中心城区保护性水库坝塘近百个,分为三个保护等级。在此基础上依托水脉水网着力构建湖泊景观系统,塑造独特的“百湖点翠”景观。

82条  打造特色鲜明郊野公园

规划建设九龙山郊野公园、翠峰山郊野公园、寥廓山郊野公园、黑泥大山郊野公园和阳景山郊野公园5处郊野公园,为市民提供生态休闲活动空间。郊野公园应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配置必要的休闲游憩和科普教育设施,丰富市民户外活动空间。

83条  构建多元交融的城市绿地体系

构建城绿相融、多元共享的公园体系,完善城市公园,合理布局防护绿地。至2035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40%10万人拥有综合公园个数1.6个。

公园绿地:建立由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游园组成的城市公园体系。规划综合公园48个,主要配套儿童游戏、休闲游憩、运动康体、文化科普、商业服务等设施。规划专类公园87个,通过不同主题为市民提供多样化的休闲场所和活动空间。结合15钟社区生活圈布局,推进社区公园建设,设立70个社区公园,建设为社区居民服务的公共绿地,提供休息、游憩、锻炼等日常的服务设施。沿河流、道路布置游园绿地,提供居民健身休闲等基本服务设施,服务半径约300500米,居民日常步行510分钟可达。

防护绿地:沿城市高快速路、铁路等重要交通廊道,在供水厂、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焚烧厂、高压电力线路等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周边,按照相关标准设置防护绿地。

84条  串联开放共享的城市绿道网络

构建“三环一廊成网”的城市绿道系统,以曲靖山水绿道体系为脉络,建设覆盖中心城区、支撑城市绿色发展的绿道慢行交通体系。至2035年,中心城区形成都市活力内环绿道、市郊健康中环绿道和生态景观外环绿道,并塑造老贵昆铁路绿廊,形成山水相连、城乡互动、区域联动的城市绿道网络。

第四节   形成集约高效的现代产业空间

 85 条   建设高质量产业空间载体

整合优化中心城区产业空间载体,规划撤并零散低效用地,引导工业向园区集聚。规划形成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片区、南海 子片区、 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西片区、云南马龙产业园区鸡头村片区、通泉片区 5 片产业空间载体, 园区载体沿交通廊道布局, 形成产业高质量发展走廊。

 86 条   推动产城融合发展

强化 以产促城、 以城兴产、产城融合”, 以城市为基础,承载产业空间和发展产业经济。 以产业为引擎,驱动城市更新和完善 城市服务配套,提升城区土地价值,打造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宜居便捷的高品质城市空间。

 87 条   鼓励产业用地的混合使用

在满足安全、环保、卫生、 防疫、消防等要求且不影响片区功能定位的前提下,鼓励产业用地混合使用。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 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鼓励中心城区产业园区内工业用地(三类工 业用地除外)、物流仓储用地(三类物流仓储用地除外)兼容使用。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产业用地配套一定比例的生产服务与生活服务功能。其中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除外)配套建设行 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高于 15%

第五节  打造特色鲜明的城市人文空间

88条  促进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

强化对曲靖老城风貌特色与空间环境的整体保护,延续传统街巷格局,重点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展西门街地区综合整治与更新,积极申报历史文化街区,全面提升文化旅游功能。

推动老贵昆铁路及沿线工业遗产空间的活化利用,控制老贵昆铁路沿线空间,活化利用沿线沾益火车站及老厂区存量空间,植入运动休闲、文化创意等功能业态。

以红军长征路线整合红色旅游资源,以“三元宫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主题展示区为重点,推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曲靖中心城区段)建设,传承曲靖红色文化。

以南盘江为轴带,系统保护沿线传统村落、文化遗址、红色资源等各类历史文化资源,推动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与乡村振兴相结合。

89条  加强总体城市设计与风貌塑造

1.风貌定位与整体格局

凸显“和美爨乡、诗画盘江、珠源绿城”的城市特色,塑造古今交融、现代大气、清爽亮丽的城市风貌。构建有机生长、山城互望的城市格局,划定城市组团,组团中心通过公交走廊串联,形成公交导向、组团生长的发展模式;强化生态优先,围绕寥廓山、玉林山、翠屏山,结合城市主要公共中心与开敞空间,控制视线廊道,合理控制城市高度,营造山城互望空间特色。

2.风貌分区与控制指引

结合城市风貌特征与定位,划分滇东风韵风貌区、工业风采风貌区、时尚风范风貌区、田园风土风貌区等四类风貌片区,对城市风貌管控进行分区指引,展现协调有序的城市风貌。

3.城市设计要素控制

加强对城市设计要素的控制引导,构建观山望水的城市景观眺望系统,塑造灵动的城市天际线,重点管控城市线性界面,保护控制城市空间肌理,形成清新亮丽的城市形象。

4.开发强度分区

合理引导控制开发强度,划定三级开发强度分区,对平均容积率和建筑高度进行管控,塑造层次分明、舒朗有序、紧凑有致的城市空间形态。

第六节  强化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90条  构建快速畅达的都市交通网络

1.构建畅达互联的对外交通体系

强化中心城区作为曲靖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的核心载体地位,发挥中心城区在滇东区域对外综合运输组织中的中枢功能,构筑畅达互联的对外交通体系。

强化中心城区与区域性交通枢纽的直连直通、高效衔接。规划建设中心城区至云南宣威民用运输机场高速公路,预留昆明至曲靖至宣威至六盘水城际铁路,实现曲靖中心城区与昆明长水机场、云南宣威民用运输机场30分钟通达。

推动纵向铁路通道规划建设。加快推动渝昆高速铁路、滇东纵向铁路通道等规划建设,预留曲靖至弥勒城际铁路。曲靖北站打造以服务城市群及区域出行为主的高速铁路“十字”节点;推动曲靖站及沪昆铁路中心城区段货运功能外迁,预留铁路货运外绕线,曲靖站打造以服务昆曲城际及滇中城市群城际出行为主的综合交通枢纽;预留马龙北站,以服务西部组团与曲靖主城区及昆明间城际出行功能为主。

构建高效互联的高速公路网。以绕城高速为组织中枢,规划建G56杭瑞高速马龙至小铺段(改扩建)、G320富源小街子—寻甸三支龙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强化昆曲间多通道交通联系;规划建G60沪昆高速盘州至曲靖段(改扩建)、宣成永安机场高速(沾益炎方至花山)、宣威至盘州等高速公路,实现中心城区1小时通达市域县(市),2小时通达滇中城市群主要城市。适时推动国道G320G326等通道外迁。

2.优化完善城市路网体系

优化内外路网衔接,构建环射融合的快速骨干网,打通南北通道,提升城市道路网密度,打造层次分明、快慢有序的路网体系,强化路网体系对城市空间布局支撑。

构筑快速路骨架路网。强化曲靖主城区与马龙区方向主交通走廊以及主城区内南北大通道空间支撑,强化片区间交通快速衔接。规划形成“一环七射”的环放式快速路骨架,“一环”为天马大道(杭瑞高速“高改快”)、三元路、环城北路—翠峰北路组成的快速路环线;“七射”分别为天马大道西段(马龙区段)、天马大道北段(沾益区段)、三元路北段(经开区段)、三元路南段(麒麟区段)、珠江源大道、东绕城高速连接线、经沾路—龙凤路七条快速路放射线,规划快速路总规模120千米。

构建多层次路网体系。构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路网体系,形成高效、开放、韧性的路网系统,实现“麒沾马”一体化地区30分钟互达,中心城区居民15分钟上快速、20钟上高速,产业区15分钟连接高速出入口。

3.健全城市绿色出行体系

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方式。推动形成以绿色方式出行为主体的交通出行结构。强化公共交通、慢行交通等绿色交通出行方式在居民交通出行中的主体地位。

打造安全舒适的步行和非机动车系统。构建多级绿道网络,串联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大型人流集散地等空间。

91条  完善安全稳定的市政基础设施网络

1.完善城市供水设施布局

2035年,中心城区总供水规模达到102.3万立方米/天,满足城市用水需求。中心城区水源为水城水库、独木水库、西河水库、龙潭河水库、清水河水库、白浪水库、花山水库、姑娘桥水库、黑滩河水库、上西山水库、老西山水库、德泽水库、黄草坪水库、老黑龙潭水库、龙泉水库、新田水库、车马碧水库。中心城区各水库水系进行连通,形成“三横三纵”的供水水源连通布局,实现互连互通、多源互济、联合调度、区域均衡的现代化供水网。

2.提升排水系统收集处理水平

完成城市低标准排水系统改造,中心城区实现排水系统全覆盖。新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水分流制,有条件的已建合流系统逐步改造为分流制。

通过截污、扩容、升级、并联等措施完善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系统,提高污水污泥处理效能和资源能源回收利用水平。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至2035年,城市污水收集率达到95%,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100%,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82万立方米/天。完善中心城区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100%

3.提升电网保障和输送能力

不断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满足社会生产和生活用电需求。至2035年,中心城区全社会用电量预计为268亿千瓦时,用电负荷预计为4379兆瓦。

4.建成覆盖城乡的通信网络

打造云南省区域通信枢纽和信息汇聚中心。至2035年,中心城区规划核心局房覆盖全市域的通信范围。

构建高水平全光网络及高质量无线网络。推进宽带城市、无线互联城市及三网融合建设,增强信息网络综合承载能力、设施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和信息通信集聚辐射能力。积极推进物联网设施部署,支撑曲靖智慧城市建设。

5.加强燃气设施建设

加强燃气系统体系化建设,实现曲靖中心城区燃气资源配置合理、安全稳定供应和协调稳定发展。

不断扩大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的利用规模,优化能源结构。中心城区以中缅管道气为天然气主要气源,构建多气源的供气新格局。至2035年,中心城区天然气气化率达到70%以上,液化石油气气化率控制在20%以内。

保障中心城区供气的安全性、稳定性,以中缅天然气管道为基础,为中心城区各规划调压站配气,兼顾为中心城区周边乡镇区域配气。

6.优化环卫基础设施布局

合理布局环卫设施,配备先进的工程处理设施和技术装备,建成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环卫设施体系。建立和完善资源回收系统,实现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立完整、先进的环卫监测与监控体系。至2035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集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持续保持100%,餐厨废物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80%,危废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完善城市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垃圾转运站、垃圾综合处理厂等环境卫生设施布局,按照适度规模、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布局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至2035年,城市垃圾总处理能力预计达到2695/天,处理工艺以焚烧发电为主,辅以卫生填埋、无害化有机堆肥和资源化回收利用。

7.科学布局“邻避设施”

垃圾焚烧发电厂、变电站、污水处理厂等主要邻避设施按相关规范要求布局,进行充分科学选址论证,严格执行风险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机制,确保选址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和安全距离的要求。合理控制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等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之间的距离,落实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92条  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与城市安全韧性

1.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

提升防洪排涝标准。中心城区南盘江、潇湘江、白石江、西河、马龙河按照不低于10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中心城区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为30年一遇暴雨。按规划防洪标准对现状堤防进行加固加高。

明确抗震设防标准,新建建设工程或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应规范标准避让活动断裂带及地质灾害隐患点。麒麟、沾益城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马龙城区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城市生命线系统和重要基础设施提高1个设防等级。严格执行与活动断层最小安全间距要求,有序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和搬迁避让工程。对中心城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别采取监测避让、设立警示牌、填土植树等安全措施。

健全消防救援体系。至2035年,中心城区范围内共设置33消防站,其中,保留现状消防站7座,规划新建26座。升级南海大道消防救援站为一级普通消防站。保留现状综合应急救援基地、战勤保障大队及消防培训基地。

完善人防工程体系。加强人防设施平战结合,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防要求,加快各类人防配套工程建设及疏散通道建设。加强人防指挥中心统领作用,健全人防警报网。

2.完善城市应急服务设施

完善应急指挥体系。规划新建1座应急指挥部,负责灾时联动各部门共同处警。结合应急指挥中心设置报警中心,负责接收、处理报警电话以及有关公安分局、应急联动成员单位通报的突发公共事件。

优化疏散救援通道及应急避难设施布局。以干线公路网、城市干道网为主通道,建立安全、可靠、高效的疏散救援通道系统。将城市对外交通干道作为救灾干道,将城市主干道作为疏散主通道。2035年,结合绿地系统建设,中心城区共设置9处中心避难场所。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的原则,结合城市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小区绿地等,以社区生活圈为基本安全单元布局紧急避难场所。至2025年,中心城区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达到1.5平方米;至2035年,中心城区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达到2.0平方米。

健全应急医疗救护体系。完善急救网络建设,建设市级急救中心,合理布局急救站点,完善急救能力配置,提升急救效能。实现10万人口设置一处急救站(点),3万人口至少配置1辆救护车,建成市级统一急救指挥调度系统。

推进保障医院建设。完善市、区、街道三级医疗服务保障医院建设,增强医疗服务保障能力。采用平战结合方式,必要时将区域医疗中心及其余4所市级医疗机构转化为市级保障医院,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3所人民医院及2所第二人民医院转化为区级保障医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化为街道级保障医院。

优化传染病医院布局。扩建曲靖市传染病医院,预留方舱医院和战略应急物资储备库用地。

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至2035年,共设置救灾物资储备库6座。其中,保留现状马龙区市级物资储备库及沾益区区级物资储备库,新建4座物资储备库,分别为马龙区市级物资储备库(新建)及南城、西城、老城各一座区级物资储备库。至2035年,规划新建救灾物资调配站4座,每座用地面积1公顷以上。规划结合固定避难场所设置物资发放站。

第七节  推进存量片区有序更新

93条  分类施策推动有序更新

保护区域以保护城市历史文化和文脉为主,重点推进历史文化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历史建筑和工业老厂房的保护与再利用、城市休闲功能与历史文化融合共生等。整治改善区域以改善消防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主,进行建筑立面和环境整治。再开发区域主要包括城中村、旧城区、旧厂区等区域,以拆旧建新等再开发的方式为主。

第八节  加强城市 四线”管控

94条  加强城市蓝线管控

将南盘江、潇湘江、白石江、西河、马龙河两侧沿河道堤防内坡顶以内范围,潇湘水库、面店水库、前进水库等一级、二级保护水体范围的水域部分,以及包括堤坝等水工设施在内的陆域部分划定为城市蓝线。划定的城市蓝线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实施管控。其他蓝线范围由专项规划和下层次规划具体划定。

95条  加强城市绿线管控

将白石江公园、寥廓公园、南盘江、潇湘江、白石江、西河、马龙河两侧滨河绿地等结构性绿地划定为城市绿线。划定的城市绿线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实施管控。其他绿线范围由专项规划和下层次规划具体划定。

96条  加强城市黄线管控

将曲靖北站、曲靖站、马龙北站等市级重点交通枢纽,西城污水处理厂、两江口污水处理厂、翠山220千伏变电站、垃圾焚烧发电厂等重要市政设施,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消防站、防灾减灾应急指挥中心、市救灾物资储备库等重要防灾减灾设施划定为城市黄线。划定的城市黄线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实施管控。其他黄线范围由专项规划和下层次规划具体划定。

97条  加强城市紫线管控

将赵樾故居、陈德辉民居等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划定为城市紫线。划定的城市紫线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实施管控。

第八章  彰显自然与人文特色魅力

第一节  强化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

98条  构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空间体系

以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为核心,统筹国家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景观、地质遗迹,按照相关管控要求,维护自然遗产景观资源的整体性和完整性,突出“珠江源头”自然景观特色。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中国传统村落等为重点,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保护文化遗产及其整体环境的真实性,突出“爨乡福地”历史文化特色。加强对各类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持续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中国传统村落、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的申报、增补等工作,确保自然和文化遗产数量不低于现状。

99条  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

建立国家、省、市三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形成三级六类历史文化保护体系,推动历史文化遗产应保尽保。整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中国传统村落、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等相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对暂未认定公布保护范围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要素,及时落实动态补划。历史文化保护线内的各类历史文化遗产,按照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保护管理要求进行保护。加强对曲靖老城、老贵昆铁路及相关工业遗存等其他历史文化遗存的挖掘和保护传承利用,建立各类历史文化遗存申报、认定与公布的长效机制,不断丰富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严格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曲靖现有1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会泽、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白雾村、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娜姑镇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可渡村和淑基村。严格执行保护规划,落实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管控要求,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空间尺度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2.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

严格保护历史文化街区,落实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管控要求。曲靖现有会泽古城街区和白雾街区2片省级历史文化街区。

完整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空间格局与风貌,分级分类开展建筑保护与整治,在不影响整体风貌的前提下,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保持街区活力。

整体保护曲靖老城,保护与延续老城传统格局与历史风貌,保护历史形成的街巷格局,严格保护老城内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院落等。新建建筑应与老城整体空间格局和风貌协调,环境要素的设置应与历史环境协调。

3.中国传统村落

推动中国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全市现有18个中国传统村落。建立中国传统村落档案,注重村落空间的完整性,保持建筑、村落以及周边环境的整体空间形态和内在关系,传承优秀的传统价值观、传统习俗和传统技艺,尊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产生活方式。

4.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

严格保护各级各类不可移动文物和文物保护单位。市域内现有1218处不可移动文物点,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71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具体界线为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保护和管理。

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已认定历史建筑。曲靖市现有176处历史建筑。不得随意拆除历史建筑原有建筑物和构筑物,历史建筑原基底、原体量以及不同时期有价值的特征要素应予以保留和保护。

严格依据工业遗产相关管理办法保护已认定的国家工业遗产。曲靖现有1处国家工业遗产昆明电波观测110雷达。参照工业遗产相关管理办法对老贵昆铁路及周边老厂区等具有一定建成年代的工业遗存进行保护管理,鼓励活化利用工业遗产资源,改造利用老厂区、老厂房、老设施发展文化创意园区等。

5.古树名木等历史环境要素

严格按照《曲靖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护现有古树名木,加强对市域内古树、古井、古桥等历史环境要素的挖掘和保护。

6.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和传承斑铜制作技艺、宣威火腿制作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整理、研究和保护利用。秉持多样化、真实性和物化性原则进行保护利用,并加强培育具有独特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100条  增强文化遗产安全韧性

综合考虑气候变化、地质灾害、生态环境等因素,识别文化遗产本体及其环境的潜在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防灾预案。开展文物预防性保护和抢救性保护,避免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遭到破坏。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名录,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载体实物保存和数字化记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度依存的自然环境和文化空间。在防洪、抗震、消防等综合防灾安全布局中统筹考虑文化遗产本体及依存环境的安全防护需求,增强文化遗产整体安全韧性。

第二节  统筹自然和文化资源活化利用

101条  促进自然和文化资源活化利用

统筹全域各类自然和文化资源,立足“珠江之源、好在曲的形象定位,推动自然和文化资源保护活化与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康养休闲、文化创意等产业融合发展,将曲靖建设成为面向国际、国内知名、西南一流的珠江源生态健康旅居名胜地和文化遗产旅游博览体验之都。

构建“一带引领、双核驱动、三区协同、多点支撑”的活化利用空间格局。以珠江源—南盘江文化旅游发展带为引领,统筹沿线生态景观、历史人文、生态康养资源,融合构建中国大珠江流域生态游线。聚力发展曲靖老城、会泽古城两大核心,推动曲靖西门街和老贵昆铁路沿线工业遗存保护与更新利用,强化片区整体风貌管控和引导,推动会泽古城以铜商文化为游览主线、特色建筑为体验空间、民俗活动为展示载体,打造高品质旅游景区、区域文化高地。发展北部历史文化旅游区、中部现代康养旅游区、南部生态观光旅游区三大文化旅游融合区。统筹自然和文化资源利用与乡村产业发展,结合镇村资源禀赋,建设若干旅游特色镇与特色村。

加强对线性历史文化资源的系统保护与传承。串联整合丝绸之路南亚廊道、滇铜京运线路、徐霞客入滇游线等主题文化资源,构建文化线路展示体系;推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曲靖段)建设,加强对三元宫会议旧址、水城扩红遗址、虎头山烈士陵园、曲靖游击大队革命纪念园、会泽县龙潭烈士陵园和沾益“九·五”起义纪念遗址等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展示和利用;加强老贵昆铁路及沿线工业遗存的更新和活化利用;统筹南盘江沿线生态环境整治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加强地质遗迹的保护和利用。积极申报创建曲靖珠江源世界地质公园,强化对曲靖晚志留世—中泥盆世古鱼类、罗平早三叠世生物群化石等具有国际价值的地质遗迹的保护和展示,开展对经开区西屯动物群、麒麟区潇湘动物群、沾益区卡郎动物群等重点地质遗迹点的地质剖面整理,有序推动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罗平县各类地质遗迹点的保护和整理,选址建设博物馆、世界地质公园主广场、遗址馆等,在保护地质遗迹的同时,推动科学研究与知识普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102条  合理保障旅游开发利用空间

强化对旅游项目和支撑体系建设的空间保障。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保障旅游景区、旅游集散中心、旅游驿站、步道、餐饮住宿设施等旅游产业项目的用地需求,鼓励存量建设用地盘活用于旅游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多渠道为旅游产业发展提供空间要素支撑。强化旅游交通支撑,围绕“一环三纵五横五联”的高速公路网络和高铁、航空综合交通布局,重点实现“交旅”融合发展,加强旅游公路、自驾营地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节  塑造特色魅力空间和城乡风貌

103条  构建特色魅力空间

构建“一带三区,两城多点”的全域特色魅力空间。

一带:珠源盘江文化融合魅力带。以珠江源、南盘江、北盘江为轴带,保护和展示马雄山、珠江水系、海峰湿地为代表的自然景观和沿岸古遗址、古镇村为代表的历史文化遗存,突出以五尺道—南盘江为代表的历史文化线路在区域历史发展和文化融合中所承载的深厚价值,彰显“一水滴三江,一脉隔两盘”的自然生态之美、盘江河谷的悠久文明和南方丝绸之路的多元包容人文魅力。

三区:北部乌蒙风光古城魅力区,以会泽、宣威为主,彰显磅礴乌蒙、高山峡谷、生物多样的自然风光魅力和滇铜京运文化、长征文化等历史人文魅力。中部爨乡福地农耕魅力区,以曲靖坝子和陆良坝子为主,挖掘珠江源文化、爨文化、农耕文化资源,彰显坝区田园风光、突出山水城市空间特色、展示爨乡福地农耕魅力。南部喀斯特生态民族魅力区,以师宗、罗平为主,彰显喀斯特岩溶地质奇观、油菜花田农业景观、森林瀑布自然风光,以及三叠纪生命文化、鱼化石文化、少数民族文化、红色文化等人文魅力。

两城:以会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核心,建立完善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彰显“滇铜京运”和“铜商文化”特色。以曲靖老城为核心,系统保护曲靖老城现存的历史街巷格局,以“绣花功夫”开展街区保护与更新,重塑曲靖老城文化影响力。

多点:统筹保护市域内其他各类自然和文化资源,包括历史文化名镇1个,历史文化名村3个,中国传统村落18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2片,各级各类文保单位、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等,有效加强保护利用,彰显曲靖特色魅力。

104条  塑造特色城乡风貌

立足珠江源头、山坝镶嵌的自然地理格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要素和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城市发展等人文要素,在特色魅力空间基础上形成4个城乡风貌分区,塑造古今交融、山坝相拥、城景相依的城乡风貌格局。

乌蒙风光古城风貌区:主要以会泽、宣威等高山峡谷地区和历史文化特色突出地区为主。凸显乌蒙山系、金沙江水系大气磅礴的自然风貌,加强山体形态控制和水系生态保护,遵循山形地势。加强会泽古城、宣威老城区、特色镇区的空间形态控制和引导,塑造与山体相协调的天际线轮廓,彰显铜商文化、红色文化等历史风貌特色,保护和延续传统风貌,塑造古今交融的城镇风貌特色,乡村地区重点突出田园风光和特色民族风貌。

珠源滨水田园风貌区:主要以北盘江、南盘江等主要河流、湿地沿线为主,涵盖宣威、沾益、麒麟、陆良等县(市、区)的滨水地区。凸显珠江水系上游江河奔腾、风光旖旎的自然风貌,保护河湖岸线延续性,禁止改变自然水体形态。控制滨水地区建筑高度和体量,以低层建筑为主,形成良好的视线通廊,引导形成与山水田园风貌相协调的建筑风格,中心城区范围内结合重要滨水节点进行城市设计,推动岸线合理利用。

山坝环绕都市风貌区:主要以麒麟、沾益、马龙、陆良、富源西部等坝区面积较大的地区为主。凸显山坝相拥、城乡融合、山城相望的风貌特色,加强坝区保护,减少城乡建设在空间上对坝区的切割影响。重点保护中心城区山水空间格局,推动城市形态与山坝空间有机融合,构建望山见水视线通廊,引导历史文化特色突出片区延续传统风貌,引导乡村地区突出田园风貌,使坝区城乡风貌、景观形态、建筑风格与自然环境融为一体。

喀斯特与民族特色风貌区:主要以师宗、罗平、富源南部等喀斯特地貌和少数民族特色突出的地区为主。凸显岩溶地质奇观和地质遗迹特色,结合农业生产和生态修复,进一步提升喀斯特地貌的观赏价值。加强地质遗迹的保护和利用,控制重要地质遗迹周边开发建设强度。加强对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保护壮族、水族、布依族、苗族等民族传统特色风貌,充分体现本土性和多样性。

第九章  完善基础设施支撑与安全韧性体系

第一节  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

105条  明确综合交通体系发展目标

加快沪昆、银昆、南昆、贵昆等通道建设,至2035,建成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高速公路为主骨架,以普速铁路和普通干线公路为基础,陆路、空中、水上相融合,快速便捷、高效安全、绿色集约、智慧先进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建成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106条  建设内外开放的综合交通枢纽

加快融入全省互联互通国际大通道建设,完善沪昆国家交通走廊功能,提高公路、铁路、航空、水运与滇中城市群及周边区域的互联互通水平与协同能力,加强曲靖中心城区及主要城镇发展地区与国家走廊、区域重大交通枢纽的直连直通。

强化区域横向通道功能、推动纵向通道规划建设,形成曲靖“十字”枢纽,建成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完善昆明—曲靖—富源—贵阳—长三角地区通道、昆明—陆良—师宗—罗平—粤港澳地区通道建设,加快推动昆明—曲靖—会泽—昭通—成渝通道建设,推进全市交通格局由东西轴向型向¥”字形纵横结合的网络化结构发展。

依托综合运输大通道总体格局,全域打造“124”交通枢纽节点城市,其中1”个市域核心交通枢纽节点,即曲靖中心城区;2个市域重要交通枢纽节点,分别为宣威市、陆良县;4”个一般性交通枢纽节点,包括会泽县、富源县、师宗县、罗平县。

构建三级综合交通枢纽体系。依托云南宣威民用运输机场、曲靖北站、曲靖站构建二级枢纽,作为对外交通联系的主要门户;拓展曲靖站设施规模,保障云南宣威民用运输机场建设空间。依托马龙北站、宣威站、陆良站等高铁或城际铁路车站构建三级枢纽,打造城市之间的交通转换节点。预留马龙北站、陆良站建设空间。依托曲靖北客运站、曲靖西客运站等公路客运站构建四级枢纽,服务于周边区域。

107条  构建多向联通的区域物流格局

着力提升区域物流地位,打造区域物流枢纽。与昆明共同打造西南地区对外、对内两个辐射扇面,推动昆曲物流枢纽一体化发展。依托滇东门户区位优势,提升枢纽腹地联通效率,强化与越南对外直连运输功能,建设国内市场与南亚东南亚市场的重要链接点。

发挥通道优势,强化对外服务功能。依托区域交通廊道,总体形成“三向出省、多向出境”的货运通道格局,对外出境向西经昆明依托中缅印、中老泰、中越通道等实现与缅甸、老挝、泰国、越南等国家地区联系,向南依托滇东纵向铁路通道实现与越南联系;对内依托沪昆走廊、广昆走廊、成渝昆走廊等联系长三角、粤港澳及成渝等重点地区。

构建“物流枢纽—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四级物流体系。重点围绕服务“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建设马龙陆港型物流枢纽和珠江源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保障马龙枢纽、珠江源枢纽建设空间。融入滇中城市群物流同城化,与昆明物流枢纽协同发展。加快共同配送体系、城市群快速货运体系和对外货运物流体系建设,推动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等多种方式高度融合,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加强城市智慧物流服务平台、配送中心、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建设。

108条  打造畅达高效的综合立体交通网

1.构建互联互通公路网体系

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大战略及滇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契机,完善区域高速网络体系,推动区域路网互联互通及交旅融合发展,提高公路网络韧性。构建“一环三纵五横五联”高速公路布局体系,形成“八出省、五入昆、北上川渝、南向出境”高速公路运输通道。

规划建设兴仁至麒麟高速等,提升曲靖与周边城市地区的联通效率;规划建设陆寻高速、宣富高速、富罗高速等,实现市域各县(市、区)之间的畅联互通;加快推动宣威民用机场高速公路实施,强化曲靖中心城区与机场枢纽的直连直通。

扩大普通公路覆盖范围,完善网络布局。强化普通公路的基础作用,普通国省道覆盖所有县级以上节点、交通枢纽、物流节点,加大国省道改造力度,规划形成内外联通的613”(即6条国道和13条省道)普通国省道路网布局结构。

推动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提升农村公路等级和规模,形成运输效率高、服务水平优、安全环保的交通运输网,发挥交通运输对乡村振兴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2.打造铁路“十字”枢纽

加快完善铁路网,推动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铁路“三网融合”,强化纵向通道规划建设,实现曲靖市“北入川渝,南联红河、文山、越南河内”,成为我国内地连接南亚东南亚的交通枢纽节点。

加快渝昆高速铁路规划建设,预留南昆高速铁路通道,完善快速通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部湾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的高速铁路网。

推动昆曲间铁路提质改造,预留昆明至曲靖至宣威至六盘水城际铁路通道,引入曲靖站、宣威站,预留引入昆明长水机场站、云南宣威民用运输机场站、马龙北站条件。规划建设曲靖至弥勒城际铁路,高效融入滇中城市群。

规划建设滇东纵向铁路通道,形成曲靖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出境铁路通道,提升曲靖交通枢纽内外辐射能力。

完善普速铁路及专用线规划布局,推动南昆铁路扩能改造、东川至会泽至巧家铁路及铁路专用线规划建设。

3.加快推动机场建设

构建覆盖全市、功能清晰、层次分明的机场布局体系,形成云南宣威民用运输机场为重点、通用机场为补充、水上机场为特色的机场网络布局。

加快推动云南宣威民用运输机场规划建设。完善滇东北地区机场布局和综合交通体系,促进曲靖市地方经济和旅游业发展,强化云南宣威民用运输机场与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协同发展。

4.融入区域水运体系

依托南盘江、北盘江、牛栏江干流及大中型水库、河道等,构“一南一北”对外水运运输通道及“多点多线”片区水运网络格局。

依托金沙江水系,规划预留会泽港。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曲靖衔接长江经济带沿线地区水运通道,完善对外开放格局。

依托师宗、罗平境内南盘江水系,加强便民交通码头(停靠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地区水运网,保障区域生产生活交通出行及水上旅游需求。

第二节  建设高质量的水利基础设施

109条  构建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调控体系

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合理确定重点流域区域用水总量,建立健全重点地区、重点城镇用水总量调控体系。至2035年,全市总用水量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约束范围内。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不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力相协调。至2035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等全市各项用水指标控制在省级要求范围内。

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结构优化、种植业结构调整、重大工业项目布局等,谋划建成一批以水库为重点,蓄、引、提、调相结合的水源工程。提高全市水资源调控能力和抵御重大干旱风险的能力,基本形成水资源合理配置格局,中心城区和县城实现多水源供水、乡(镇)实现库塘供水,基本实现村村通自来水,经济社会发展供需水矛盾明显改善,基本形成与农业产业化、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相适应的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

第三节  构建清洁稳定的能源体系

110条  保障能源用地空间

在充分考虑生态及耕地保护、避让环境敏感因素的前提下,有序推进风能和太阳能开发。加快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光伏发电,充分利用荒山、荒坡及劣质耕地,建设农光、林光、畜光互补光伏电站,支持以“自发自用”为主要方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鼓励建筑屋顶光伏发电。积极推进抽水蓄能和共享储能项目。

支持新能源发电站接网及消纳,保障“风光水储”用地及配套变电站、汇流站、输电工程等建设用地需求。

111条  优化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建设2个能源资源基地,形成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供应的战略核心区域;布局6个国家规划矿区,形成保障战略性矿产安全供给的接续区;规划10个重点勘查区和10个重点开采区,预留勘查开发空间;合理划定62个勘查规划区块,鼓励资源整合,实现矿产资源合理配置。

112条  保障矿产资源有效供给

适度扩大马龙、宣威等地区铁矿开发规模,合理控制会泽等地区铅锌矿开发强度,保障金属矿产有效供给。强化对共伴生稀有金属,煤、铅锌矿等矿床中锗等稀散金属的开发利用,着力打造稀贵和液态金属新材料产业基地,为建成“中国液态金属谷”提供资源保障。推进会泽、马龙、沾益等磷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稳定开采能力,保障供应能力。加大硅石矿、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等非金属矿产供应,引导集中、规模、绿色开采,推进资源集约化、规模化利用。

第四节  统筹布局市政基础设施

113条  建立城乡统筹的区域供水系统

实施多水源联合调度的水系连通工程。规划建设麒麟区水系连通工程、沾益区水系连通工程、马龙区水系连通工程、富源县水系连通工程、罗平县水系连通工程。

推进全流程供水设施升级改造。加快对水厂、管网和加压调蓄设施的更新改造,保障用户龙头水水质安全。统筹城乡供水,逐步改造现有供水设施,实施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推进老旧管网改造,加快各地区骨干水厂和输水干管建设,形成完善的区域供水系统,实现多水厂联网供水,保障供水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

114条  构建合理高效的污水处理及再生回用系统

加快城乡污水处理及再生回用设施建设,构建城乡统筹、布局合理、安全高效的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体系,提高城乡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水平。至2035年,城乡污水收集率达到95%,城乡污水处理率达到100%;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全面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城镇污水得到安全高效处理,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全民共享绿色、生态、安全的城镇水生态环境。

115条  建设安全可靠的智能电网

构建多元、绿色、低碳的电源供应结构,统筹协调清洁能源与传统能源结构,满足新增用电需求。加强主网结构,逐步优化改造现有高压配电网,形成以500千伏多乐变、曲靖变、龙海变、铜都变、西山变、乐业变和罗平变为中心,以宣威电厂、曲靖电厂、滇东电厂、雨汪电厂为电源支撑点的主干网络,城市供电可靠率达到99.94%。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消除电网薄弱环节,扩大电网覆盖面,提升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确保农村生活用电得到保障。不断提升电网能源资源配置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加快电网向能源互联网演变,保障新能源接网及消纳。

加快传统能源产业向清洁低碳新能源转型的步伐,提高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构建风光火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促进风电、光伏新能源储备安全、可靠、有序发展。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依托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子片区,引导园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设施集中布局。结合矿山生态修复,引导煤矿开展分布式风电、光伏项目建设,利用矿区内煤矿企业的边坡、屋顶和废弃地建设“风、光、储”一体的矿区分布式新能源发电系统,提高供电安全、增强用电保障。

116条  建设协同完备的天然气供应和储气设施

市域各县(市、区)以中缅线“昭通支线”“陆良支线”以及市域内各高压燃气管线为载体,构建川气、桂气、昭通页岩气以及曲靖煤层气等多气源的供气新格局,有效保障城市用气安全。至2035年,天然气气化率达到50%以上。

在麒麟区、沾益区、宣威市、富源县、罗平县、师宗县、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推进分布式能源项目,在负荷中心就近实现能源供应,提高天然气利用效率,实现能源的梯级利用。

117条  建设全面综合的环卫系统

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综合处理系统建设。优化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建立以焚烧处理为主,多种处理方式相结合的垃圾综合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系统。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大件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封闭运输、综合利用。对主要环卫设施进行合理布局,至203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8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餐厨废物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80%

118条  强化智慧共享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新一代通讯基础设施建设。统筹5G网络规划布局,做好5G基础设施与市政等基础设施衔接,推动建筑物配套建设光纤宽带、移动通信、应急通信设施,加快开放共享电力、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和社会站址资源,支持5G建设。加快建设城区通讯基础设施,在商务楼宇、交通枢纽、地下空间等重点地区室内进行深度覆盖。结合行业应用,做好产业园区、高速公路和高铁沿线等应用场景5G网络覆盖。构建移动物联网网络体系,实现交通路网、城市管网、开发区等场景移动物联网深度覆盖。统筹推进城市泛在感知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的物联接入能力,提升城市智能感知水平。构建数据中心和云服务集约化、绿色化发展的新型算力网络体系,主动融入“东数西算”建设布局。加快建设“数字曲”,推进城市间互联网带宽扩容,优化骨干网络、市内干线传输网和城域网架构,加快老旧小区光网改造,坚持通信网络设施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至2035年,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90%,全市城乡家庭均具备100Mbps光纤接入能力,城市、乡镇和村庄5G网络的覆盖率达100%

推进智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强智慧水务、园林绿化、燃气热力等专业领域管理监测、养护系统、公众服务系统研发和应用。推动供电服务延伸拓展,积极拓展综合能源服务、大数据运营等新业务领域,探索能源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智慧地下管线综合运营维护信息化升级,逐步实现地下管线各项运维参数信息的采集、实时监测、自动预警和智能处置。推进城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构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标准体系。依托城市道路照明系统,推进可综合承载多种设备和传感器的城市感知底座建设。促进杆塔资源的共建共享,采用“多杆合一、多牌合一、多管合一、多井合一、多箱合一”等技术手段,对城市道路空间内各类系统的场外设施进行系统性整合。

强化新基建的用地保障。引导新型基础设施集约建设,推进新型基础设施与城市公共设施功能集成、建设集约,加强通信基站、通信管线、通信局房等信息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新基建应针对当前的城市发展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用地规划,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和效率。新基建的用地规划方案需要满足城市更新、改造和整合等需求,实现用地资源的最大利用。新基建的用地应遵循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及生态平衡的原则,调节城市用地土地的类型、面积和分布,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119条控制适度合理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廊道

控制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廊道,引导重大基础设施廊道沿城区外围布局,重点包括西山—龙海、西山—喜平等500千伏高压线路,德泽调水、黑滩河调水等输水线路。避让地质灾害区,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对基础设施廊道造成的破坏。廊道布局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协调区域性电力线路、油气管线、输水管线等基础设施的布局,促进区域性基础设施廊道共享,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空间资源。严格落实油气管线廊道布局安全防护要求。适时开展特高压走廊建设,加强曲靖电网与周边电网的互联互通。

第五节  完善综合防灾和安全韧性体系

120条  加强自然灾害调查监测预警

提升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以麒麟、沾益等人口、城镇密集地区和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为重点,建立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机制。建立灾害监测网,提升对地质灾害的长期监测能力,提高地震监测、预警能力,提高对地质灾害、山洪、干旱的早期识别、立体监测和快速预警能力。

121条  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类型灾害防治

1.加强抗震防灾

曲靖市市域对应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15g0.20g范围,分别按地震基本烈度7度和8度设防。加强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将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重要基础,引导城镇、工业布局合理选址。

强化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抗震能力。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严格落实各类交通设施抗震设防标准,提高重要电力设施和输电线路的抗震能力,提高水利水电工程、输油气管线等重大工程的抗震能力,提升地震监测预警能力。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划定地震活动断层风险控制区,新建建筑严格执行与活动断层最小安全间距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和容易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项目按规定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

2.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划定地质灾害防治区,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曲靖市域划分为两个重点防治区、三个次重点防治区、两个一般防治区。其中,两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为会泽县—沾益区德泽一带重点防治区及宣威市北东、东部—富源县—罗平县北、北西部一带重点防治区,以工程治理为主,结合搬迁避让、普适专业监测及群测群防监测进行综合防治。

3.提升防洪安全保障水平

贯彻“全面规划、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治结合”的指导方针,加强防洪排涝工程体系规划建设,有效提高城市防洪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防洪安全。根据规划人口规模、洪水危害程度、分区设防条件等确定防洪标准。曲靖市各县(市、区)30100年一遇设防,各乡镇按不低于10年一遇设防。中心城区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为30年一遇暴雨,中心城区以外城镇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为20年一遇暴雨。

划定洪涝风险控制线,严格落实管控要求,城镇规划建设区域应避让洪涝风险控制线。南盘江、潇湘江、白石江、西河、马龙河两侧新建区域合理预留绿化缓冲带,缓冲带内原则上应当为绿地,除护岸工程、市政交通设施、绿化及小品建筑等必要的建设外,不得新增建(构)筑物。

加强河道、湖泊、季节性河流堤防建设,减少洪水威胁,因地制宜采取分洪、疏导、强排、调蓄等多种工程措施,解决洪水出路不畅和城市内涝等突出问题。按照“堤库结合、以泄为”的原则,以疏通河道、整治堤防为主要手段,使洪水安全下泄。通过工程措施、管理措施和制定相关政策法规等措施共同作用,保障城市的防洪安全。

4.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

提高雨水排水防涝设施标准,加快市政排水系统建设与改造,完善雨水排水防涝系统。全面推动排水管网普查并启动排水管网健康度检测,提升城区排水管网效能。提升河道排水能力,实施河道治理工程,畅通排水出路。建立排水防涝工程体系,保障排水防涝安全,构建水资源保护与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顶层设计,保护水资源和水生态。构建以水系为主体的城镇排蓄大系统,完善城镇骨干排水系统,解决防洪排涝水系及设施的结构性问题,加强调蓄、蓄排结合,提高城镇防洪排涝应急能力。构建海绵城市自然生态空间格局,建设源头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控制雨水径流,缓解城市排水防涝压力。

122条  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完善应急医疗设施布局,加强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防治能力。

推进设施弹性转化,提高应急防疫能力。传染病医院推行弹性建设模式,注重“平疫结合”,平时建设与传统传染病发病率、流行趋势相适应的永久性医院,在用地和基础设施建设上提前预留;在新型病毒来临时,采用装配式医院修建模式,通过修改和提升“模块化”单元,建设应急医院,增强灾害的应对性和综合抗灾能力。

123条  提高灾害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优化应急服务设施配置和应急避难场所布局,提高城市应急避难能力。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的原则,结合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小区绿地等,以社区生活圈为基本安全单元布局紧急避难场所。加大灾害事故高风险农村地区和乡镇集中居住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力度,1个乡镇至少设置1个乡镇(街道)级应急避难场所,1个行政村至少设置1个村(社区)级应急避难场所。

保障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灾害风险防范、应急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提高爆炸、火灾、内涝、建筑物垮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救援水平。加强乡村防灾救灾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保障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储备建设,提升交通、通讯、供水、供电设施设计建设水平。

124条  建设韧性城市

1.促进智慧消防体系建设

优化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构建以城市功能化分区防火体系为核心的城市消防安全体系,实现韧性防火区域协调一体化。对学校、医院等重点消防地区进行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和规划管制措施。

完善消防供水系统。形成以城乡供水管网为主,天然与人工水源为辅的消防水源保障体系。

加强消防通信系统建设。建设市、县(市、区)、乡镇三级指挥体系,加强各级消防指挥中心之间以及指挥中心与消防站之间的联系。

加强消防车通道建设。市域消防车通道主要由公路、城市道路、乡村道路构成。各级道路应规划消防车通道,并满足国家消防车辆通行的各项指标要求。

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配备消防设备。

完善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按照57平方千米消防服务范围合理布置消防站,到2035年,消防站布局能够支撑接到出动指令后到达责任区边缘的时间不超过5分钟、最远距离不大于3.5千米的目标。曲靖中心城区和宣威中心城区应设特勤消防站和战勤保障站;有水上救援任务的地区设水上消防站;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设置特勤消防站;各县(市、区)城区设置一级普通消防站。城市消防救援站保护范围以外的城市建成区设置政府专职消防队;每个乡(镇、街道)应设置独立的政府专职消防队;每个乡(镇、街道)设置1处消防工作站。具体布局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进一步落实。实施森林防火通道、救援设施建设,提高森林火灾消防救援能力。

依托曲靖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区域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构建智慧消防体系,保障城市安全发展。

2.预留大型危险品存储用地

规划在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山片区内,预留大型危险品存储用地,将新建的危险品生产、储存空间集中布置,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以及储存设施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物质特性、数量等进行定量计算,确定安全距离。严格落实危险品生产储存安全防护要求,安全距离内禁止布局居住或其他生活功能空间。

3.提升固体废弃物处置和综合利用能力

规划在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子片区建设危险固体废弃物和医疗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设施,减少固体废弃物对城市环境的影响,提高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

4.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现城市建设模式转型。按照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的原则,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统筹内涝防治、径流污染控制、雨水资源化利用和水生态修复等多个目标,协调城镇水体、绿地、广场等空间的利用,落实海绵城市建设任务,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至2035年,县城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以上,实现城市建设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十章  推动形成双向开放的区域新格局

第一节  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支撑点

125条  强化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

构筑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通道。依托滇中城市群综合交通枢纽,构筑通往缅甸、印度方向的曲靖—昆明—清水河—缅甸通道、曲靖—昆明—瑞丽—缅甸通道、曲靖—昆明—孟定—缅甸通道,通往老挝、泰国方向的曲靖—昆明—磨憨—老挝—泰国通道,通往越南方向的曲靖—泸西—河口—越南通道。规划建设曲靖—文山—河内出境线路,打通滇东经曲靖联系越南方向的通道,实现曲靖由“通道节点”到“十字枢纽”的转变,将曲靖打造成为双向开放的战略链接点和重要支撑点。

推进同南亚东南亚国家产业合作与共赢。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与南亚东南亚的互联互通及国际经济合作。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数字技术融合、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打造跨境产业集群,重点聚焦以绿色硅光伏、新能源电池产业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为代表的先进制造业等产业领域,加强国际产能合作,促进多方共赢。

全面深化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人文交流。依托南方丝绸之路文化线路,整合沿线川、滇、黔、缅、印等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争取整体申请文化线路遗产,联合推出出境闭合旅游环线,共创文化旅游金字招牌。深化与南亚东南亚地区的教育合作,立足良好的职教资源基础与全省教育次中心定位,积极申请澜湄职业教育培训基地落位曲靖,积极参与澜湄合作,全方位加强人文交流与合作。

第二节  打造国内大循环的开放服务节点

126条  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规划

深入实施区域协同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融入国际国内重大区域发展布局。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合作的重要平台和窗口。积极对接落实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参与国家重大经济区建设与合作,重点承接产业梯度转移,强化区域交通大通道建设,促进流域协同保护与治理,将曲靖打造成为对内对外开放的重要枢纽城市。

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抓好渝昆高铁曲靖段建设,引入弥—曲靖—田坝铁路及深南昆高铁等,打通沪昆与渝昆、深南昆高铁联络通道,构建滇东铁路“十字”枢纽,强化曲靖作为云南面向内陆地区门户的优势地位。加快推动滇东纵向铁路通道规划建设和部分高速公路扩容改造,强化北向与重庆、四川,东向与贵州、广西出省通道对接,共同推进“成渝—云贵—北部湾”的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打造陆路门户优势凸显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

促进流域协同保护与治理。共抓长江上游大保护,协同珠江流域共治理。加强金沙江主要支流流域综合治理,严管云南珠江源自然保护区,深化流域多省区联合保护机制,探索建立长江、珠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推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联合治理。与六盘水市等共建共保西南喀斯特地域土壤保持重要区,共同推进北盘江、南盘江流域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开展重点片区保育合作。加强西北与昭通、昆明连片的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域及东南与文山相接的喀斯特地域两处生态保育区的保护与修复合作,重点强化植被恢复和水土流失防治,发挥维护长江、珠江下游地区生态安全的作用。

127条  推动与周边省份地市协同发展

打造产业转移重点承载地。发挥水陆转换和联运优势,依托区域大通道,打造昆曲产业协同发展带和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移黄金带。深入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合作、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建设一批产业转移承载平台,承接国内重点区域产业转移,重点发展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同时,依托曲靖海关、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区等开放平台,将曲靖打造成为国内市场与东南亚开展经贸合作的桥梁纽带。

推进区域旅游资源共享与开发合作。依托南方丝绸之路文化线路,积极整合沿线川、滇、黔区域自然与文化旅游资源,串联曲—昭通—宜宾—乐山—成都(五尺道)、大理—楚雄—昆明—曲—六盘水—安顺—贵阳(茶马古道滇黔线)、曲靖—毕节—六盘—泸州(茶马古道滇川线)等线路,争取申请文化线路遗产,共建南方丝绸之路线性文化遗产。推动与昭通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文山州、红河州等州市的区域旅游协作。加快文化旅游融合,推进南方丝绸之路线性遗产沿线区域的文化交流与合作,联合推出出境闭合旅游环线和旅游产品,共创文化旅游金字招牌。推进曲靖珠江源风景区与周边省份地市景区合作,擦亮“珠江源头”生态旅游名片,打造“珠江源”健康生活目的地。

第三节  协同共建滇中城市群

128条  促进与滇中城市群设施互联互通与共建共享

协同构建滇中城市群城际交通网络,形成滇中城市群1小时交通圈”。共建滇中城市群区域联络线高速公路,重点推进曲靖—昆明主通道及曲靖—玉溪、曲靖—红河、曲靖—楚雄环向通道建设。共建轨道上的滇中城市群,规划预留昆明至曲靖至宣威至六盘水城际铁路、曲靖至弥勒滇中城际铁路通道,融入“四射三联”的滇中城市群城际铁路总体布局。强化公共服务协同建设,围绕“全省教育次中心、区域医疗康养中心、区域文化体育中心、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区域科研创新中心”建设目标,保障重大区域公共服务设施落地,融入滇中城市群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一体化发展,协同促进公共资源的区域共享和优势互补。

129条  强化曲靖城镇圈辐射带动作用

培育与昆明都市圈耦合的曲靖城镇圈,与昆明共同发挥好在滇中城市群发展中的核心引领作用。深化参与“滇川渝黔桂”分工协作,省内积极与滇东北城市联动,加大交通投入,开拓市场,重点聚焦产业功能和城乡融合发展示范,高起点打造区域功能中心,全面提升曲靖城镇圈核心竞争力和辐射能级,打造对内对外开放的重要枢纽城市,建设云南省域副中心城市。强化滇中城市群内部楚—昆明—曲靖横轴发展,促进与昆明都市圈、楚雄城镇圈的联动发展,共同带动滇中地区发展。打造沪昆、南昆—汕昆、贵昆—杭瑞、银昆—曲泸四条城镇圈发展廊道,加强各发展廊道上交通、生态、公服、市政等要素的跨界衔接与协调。

130条  推动昆曲协同与轴向发展

推动昆曲交通一体化,依托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多元方式,提升曲靖与昆明通道功能及联通效率。与昆明共同打造西南地区对外、对内两个物流辐射扇面,推动昆曲物流枢纽一体化发展。促进昆曲产业一体化,强化资源要素配置,昆曲发展轴以滇中新区引领,以马龙区作为昆曲协同发展的重要战略支点,重点布局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产业,加强昆曲产业错位发展。依托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等产业载体,推动实现投资便利化和贸易自由化,探索昆曲产业协作新模式。加强昆曲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优质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建立昆曲名校联盟,强化省市医疗合作关系,合作共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动昆曲文化、体育设施联动共享。强化水资源统筹调度和综合利用,加快推进牛栏江水资源调度使用工程建设,推动形成互连互通、共享共治的用水网络,提高牛栏江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益。

第十一章  创新机制保障规划实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131条  坚持党对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全面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监督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

132条  落实各级政府国土空间规划组织实施主体责任

各级政府加强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协同推进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确保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顺利完成。落实地方政府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主体责任。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强化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一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防止换一届领导改一次规划。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培训,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严格规划修改审批制度,规划批复后,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或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修改规划的,经规划审批机关同意后,按法定程序进行修改。

第二节  建立规划传导机制

133条  强化市县规划传导

各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依据《规划》编制,不得突破《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底线管控、重要名录清单等强制性内容,细化落实《规划》确定的定位目标、总体格局、三类空间布局、区域协调、资源要素、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等内容。科学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合理配置国土空间要素,优化城乡布局,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升城乡综合承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突出地方特色,强化城乡空间形态控制,做好绿地、水体、历史文化遗存等重要空间的保护控制,提升城乡空间品质。

134条  统筹专项规划传导

统一专项规划编制基础,专项规划的编制应使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提供的底图和空间关联现状数据信息。专项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规划目标、总体布局、重点项目、重大政策等应当符合总体规划,将总体规划明确的相关约束性指标及项目予以落实。专项规划在编制和审查过程中应加强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审批前要将规划成果送同级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核对,确保衔接协调,批复后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施“一张图”管理。

135条  细化详细规划传导

详细规划包括城镇单元内详细规划、村庄管控区内村庄规划及特殊单元内风景名胜区规划等类型。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管控要求,是详细规划的重要依据。划定中心城区内的详细规划单元,明确各单元主导功能和用地规模、城市四线等,通过刚性和弹性管控相结合的形式,强化详细规划对中心城区建设实施的管控引导,并作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核发许可的依据。

第三节  建立规划实施机制

136条  建立健全空间规划管理制度

建立曲靖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进一步完善会议议事规则,审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监督中的重大事项。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并完善部门联动和区域协同机制,形成合力推进规划实施。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划执行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原审批机关请示报告。完善市区两级协同机制,加强市级对中心城区范围内规划管理事权的集中统筹。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相关专业培训和技术交流,强化规划管理人才支撑,提升城市空间规划治理水平。

137条  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以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为基础,整合各类空间关联现状数据和信息,建设全市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覆盖全域、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等全过程在线管理,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状况实施动态监测评估,对重要控制线、重大战略区域、重点片区规划实施情况和重大工程、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等实施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国土空间数据治理规则,完善国土空间数据共建共享机制。

138条  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制度

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定期开展城市体检评估,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地理国情监测成果,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依据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结果,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完善,采取完善规划实施机制、优化调整年度实施计划等方式,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内容得到落实,并对规划实施工作进行反馈,按程序修正。

139条  健全规划实施考核督查制度

基于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实施耕地保护一年一考核。强化规划评估和实施监督考核,将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和有关部门监管重点,以及自然资源督查工作重点,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的各类行为。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强化监督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形成各方监督合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监管,对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依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问责。

140条  强化全过程公众参与

搭建全过程、全方位的公众参与平台,建立贯穿规划编制、实施、监督及国土空间治理全过程的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及时获取规划信息并有效反馈意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成为代表公众参与规划实施的主体,引导公众积极为城市发展建言。探索建立多方协商、共建共治的社会治理方式,引导和鼓励市民、企业等参与规划制定、决策和实施。加强规划信息的宣传和普及,建立常态化规划宣传和交流互动机制。及时更新规划展览馆展陈内容,普及规划知识,强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理解和认识。

第四节  创新规划实施配套政策

141条  建立健全法规政策体系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等政策制度,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留白等支撑政策,形成以法律为基础、制度为保障、政策为支撑的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体系。

142条  完善和细化规划实施配套政策

农产品主产区。以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重点,稳定粮食生产,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规范耕地占补平衡,防止过度占用耕地,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倾斜力度,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支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盘活乡村存量建设用地。健全耕地保护优先和提高农产品保障能力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重点生态功能区。支持把发展重点放到保护和修复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提供生态产品上来。持续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换通道,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鼓励发展“生态+”或“+生态产业。严格执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升财政转移支付能力。健全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城市化地区。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支持高效集聚经济和人口,支持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按照集约适度、绿色发展要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防止城市空间无序蔓延,科学引导城镇开发布局,提升城市品质和功能。鼓励土地复合开发利用,健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与质量并重、集约化发展优先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143条  建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对自然保护地、重要水源地、文物等实行特殊保护制度。

144条  加快建设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

建立公平合理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并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落实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制定征收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明确征收农用地以外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严格执行公共利益征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

第五节  实施近期行动与重点项目

做好近期规划实施安排。重点实施先进制造基地建设行动、高端食品基地建设行动、生态系统修复行动、土地综合整治行动、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公服设施优化行动等重点项目。

附图

1.市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图

2.市域生态保护红线图

3.市域城镇开发边界图

4.市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5.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

6.市域乡级行政区主体功能定位分布图

7.市域农业空间格局规划图

8.市域生态空间格局规划图

9.市域城镇空间格局规划图

10.市域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规划图

11.市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12.市域城乡生活圈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13.中心城区山水格局规划图

14.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15.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

16.中心城区绿地系统和开敞空间规划图

17.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图

18.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图

(附图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