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有关要求,区域科目考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区域服务特征自行确定其他考试内容。结合上级题库更新要求,曲靖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区域科目题库于2025年1月10日同步更新,自2025年2月6日起曲靖市使用新题库进行考试。现将曲靖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区域科目试题向社会公开。
本公示事项长期有效,公示时间从2025年2月6日起。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曲靖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曲靖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真实署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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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