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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新一轮遴选曲靖市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8 10:08:04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1号)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自然资储量〔2024〕518号)等有关规定,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组织开展新一轮遴选并建立曲靖市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成为曲靖市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仔细研读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详见附件,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成为曲靖市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的申请人,视为同意《管理办法》规定,并自愿接受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管理。

二、本次遴选专业范围包括:

(一)固体矿产类:地质矿产、测绘、物探、化探、水工环、采矿、选冶、矿产经济、资源储量核算。

(二)地热矿泉水类:水工环、物探、矿产经济。

申请人应具有《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的相应专业类别的工作经历。

三、申请人已在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入库的评审专家,无需申请成为曲靖市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在原曲靖市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中已取得矿产储量评估师证书、矿业权评估师证书(储量估算专业)的评审专家,经本人申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审核无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相关的失信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无违纪违法行为后直接入库。其他专家应履行入库程序。

四、申请人应当认真填写《管理办法》附件2相关资料,并按照《管理办法》第七条要求,于2025年5月19日17:30前提交纸质材料至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勘查储量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晏成有、赵勤光,0874-3101411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保渡路6号

附件: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PDF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