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和《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为认真做好曲靖市2025年度农业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学历要求。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等规定执行。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在职称申报过程中,各评审委员会不得要求申报人员提供学历证明材料,实行申报人员承诺制,由用人单位负责审核把关。
(二)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调整事项。县 (市、区)及以下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落实有关政策,确保取得实效。继续做好挂牌督战县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挂牌督战县的职称倾斜政策,按照《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挂牌督战县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0〕53号)要求,继续做好2025年度会泽县“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申报评审及后续管理服务工作。
(四)民营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申报事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 云人社发〔2016〕150号)要求,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者等非公领域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渠道。申报人员可不受户口和人事档案管理方式的限制,参加职称申报评审,评价标准条件参照我省县乡基层人员执行。
(五)高技能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28号)要求,各用人单位要结合实际做好高技能人才职称申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参加相应工程技术专业领域的职称申报评审。
(六)其他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报送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要求
1.为做好高技能人才职称申报工作,区分申报人员类别,自2021年起,启用新版《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6),并在参评类别中增加高技能人才选项,基层单位意见栏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内容,不得擅自改动评审表格式,“表十七审核推荐意见和评审结果确认意见”必须放在封底,未按规定使用新版评审表、未按填表要求规范填写的申报材料一律拒收。
2.申报评审专业名称严格按照(云人社发〔2022〕26号)中申报评审专业范围(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农业资源环境、土壤肥料、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畜牧、兽医)规范填写,未按填表要求规范填写的申报材料一律拒收。
3.申报高级职称的按照《云南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详见附件1)的要求准备材料,并按序号顺序装订。申报中级职称的按照《曲靖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详见附件5)的要求准备材料,并按序号顺序装订。根据云职改办〔2008〕1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职称不再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履职考核表》,只须在评审表中由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并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章,有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各相关行业培训合格(结业)证书。
4.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主要审核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材料“真不真”。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工作业绩等)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未经审核和公示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确认。用人单位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被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等推荐程序负主要审核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和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全不全”。对不齐全、不规范的申报材料,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内容,留足补充更正时间。
5.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经开区综合保障局、有关单位在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报送《曲靖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信息表》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见附件2)。表格填写内容需与职称申报评审表保持一致,纸质版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提交1份,若后期出现个人职称信息错误的,由申报者本人或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6.申报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彩色免冠证件照,宽高比例大小为4:5,分辨率大小为最小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在200kb-1M之间,格式为jpg,重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如“张三532545654458454125.jpg”)
7.材料袋中单位一栏内必须填写清楚:①县(市、区)、乡镇、单位名称;②姓名;③专业;④申报资格专业必须是现在从事的专业。
8.认真填写《申报高级农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提要》(详见附件3),《申报中级农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提要》(详见附件4)。高职1份,中职1份。
以上申报材料凡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均不受理。
9. ①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②经各评委会资格审查,拟同意提交市级评委会评审的申报人员,在报送人社部门备案前,须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提交备案,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退回原单位存人事档案外,其余申报材料均不予清退,请申报人员做好所需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二)评审费相关规定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免征一批云南省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6号)和《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取消免征一批云南省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曲财非税〔2017〕4号)规定,不收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
(三)推行职称电子证书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要求(附件4),自2022 年(含)以来,经各评审委员会评审、用人单位考核认定和资格确认取得的初、中、高级职称,全面实行职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2023年4月1日起,职称电子证书可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l/)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
(四)报送材料的时间要求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经开区综合保障局、局属各单位要科学确定申报审核各环节截止时间,确保申报审核推荐时间充裕,统一报送评审材料的时间:2025年6月11日至13日,请认真做好材料的收审工作,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将有关材料报送到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提前或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874—3125041。
附件:1.《云南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申报高级职称使用)
7.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