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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共租赁住房
姓名 李先生
留言内容 您好!我是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目前在本市工作,工作单位不提供住宿,需要自己解决。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本市的公租房?申请本市公租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准备哪些申请材料?
留言时间 2024-07-23 11: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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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 根据《曲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曲靖市人民政府公告 第69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运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发〔2018〕66号 文件规定。 申请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身人士、新就业职工、大学生;在城镇有稳定职业1年以上的云南省籍或在城镇有稳定职业3年以上的非云南省籍农业转移人口或外来务工人员。 (二)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5平方米以下的家庭或个人(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转让住房)。 (三)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3500元、家庭财产低于10万元(含工商注册资本低于10万元)。 二、申请流程 (一)填写《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根据申请书填写说明如实填写。 (二)需提的供相关证明材料: 1.户口本所有人员户口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未满18岁人员有身份证的需提供,无身份证的提供户口册复印件即可) 2.户口本上年满18周岁所有人员未享受保障房及租赁补贴证明。 (1)请到户籍所在地住建局开此证明。 (2)户籍为麒麟区、经开区不用开此证明。 3.收入证明:个人收入不超3500,家庭年收入不超10万。 (1)主申请人工作地点须在麒麟区、经开区、沾益区三个主城区。 (2)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在工作单位开收入证明。在家务农者到户籍地街道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具,注明农作物种植及家禽养殖的月收入或年收入金额;无工作者到户籍地街道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具无工作、无收入证明。 (3)未满18周岁在读人员提供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 4.婚姻情况: (1)同在一个户口本上所有人员,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人员:已婚人员,提供男女双方结婚证复印件,未婚人员、离异、丧偶的填写婚姻情况承诺书,离异者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丧偶者需提供销户证明、丧葬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等,提供不了的到户籍地街道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具情况说明。 (2)未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已婚人员需提供配偶方相关资料(参照1-4点要求提供) 5.申请书、收入证明等相关资料不可自行涂改。 (三)申请人带齐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到麒麟区住建局、市保投公司、经开区保投公司、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核查盖章,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四个部门进行审核盖章。 (四)经各部门审核完备后,请申请人本人将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递交至申请房屋的所属单位(详见第五点)。 (五)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 1.紫云雅园一期(单元房:一室一厅40㎡、二室一厅50㎡) 2.紫云雅园二期(单元房:单间带卫生间39㎡、单间无卫生间29㎡、二室一厅50㎡) 3.南湖雅园(电梯房:单身公寓39-52㎡、一室一厅43-51㎡、两室两厅78-98㎡) 4.明兴苑(单元房:两室一厅60㎡) 5.晶苑花园(电梯房:一室一厅55㎡) 6.田润小区(电梯房:两室一厅86㎡、三室一厅90-95㎡) 7.左邻丽景(电梯房:两室一厅78-85㎡) 8.金穗花园五期(电梯房:两室一厅80㎡) 9.状元楼(电梯房:单间带卫生间40-54㎡) 申请书递交地址:紫云雅园一期玉林南路620号,咨询电话:0874-3131578。

办理部门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时间 2024-07-24 10: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