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落户问题 |
| 姓名 | 汤荣华 |
| 留言内容 | 女儿离婚,户口迁回投靠父母,父母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吗? |
| 留言时间 | 2026-09-10 10:30:44 |
| 回复内容 | 2026年09月10日派出所拨打汤XX电话,将户口迁移的相关规定进行告知: 常住户口登记在乡村地区的人员,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取得其他宅基地使用权并实际居住,或与其父母、配偶、子女在其他乡村地区共同居住,且其父母、配偶、子女具备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生产生活资料的,可以在实际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可凭办理部门的受理单等可以证明正在办理的材料办理;本条所指实际居住地是在实际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 |
| 办理部门 | 富源县 |
| 办理时间 | 2026-09-10 18:18:24 |